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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监狱里的“小萝卜头”

    200多年前,一位叫卢梭的法国人提出一个“天赋人权”的口号,从那以后,西方人确实为实现这一口号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谁料想时代发展至今天,这一口号却常常成为西方人谴责东方人的工具,画外之音是西方人的“人权问题”解决得蛮好蛮好。

    日本是东方国家中第一个步入西方世界的国度,他们也喜欢谈论“人权”,还时常跟在欧美的后面对东方指点一二。然而,在这个国度里,对待穷人、下层人士,特别是来自穷国的外人,是不是“人生来都平等”呢?

    下文摘自《日本不是天堂》,王希亮著,北方文艺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

    一提起“小萝卜头”,人们都不会忘记,蒋介石政权迫害进步人士,连不懂事的孩子也不放过的惨无人道的罪行。谁料想90年代,又一个“小萝卜头”的故事竟在日本列岛重演。

    当事人是一位姓宋的老太太,天津人,1994年73岁,早年丧夫,拉扯两个女儿度日,后来两个女儿双双东渡求学,毕业后就职于日本某公司。两位女儿惦记国内孤身一人的老母,如办理探亲签证只有三个月限期,期满之后还得孤身一人回国,于是通过东京某国际婚姻介绍所想为老母找个老伴,这样就可以定居日本,双方还可以互相照料。经过一番斡旋,她们选中了一位叫渡边的日本籍人士,67岁,此人父亲是中国人,会说中国话,是个比较理想的人选。1994年4月,渡边赴天津与宋老太太会面,双方满意,于是在天津市民政局登了记,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结婚证。同年8月,宋老太太以日本人配偶身份获准登记,赴日后却不见了渡边的人影,几经联络仍然没有任何消息,只好寄居在女儿家中。年末,宋老太太的签证即将过期,于是去居住地的清水市“入管”续签。谁料想,渡边在此前私刻了宋氏的印章并伪造了宋氏的签字,向市役所(即市政府)提交了离婚申请。宋老太太如同挨了一闷棍,随即向地方法院申诉,申明渡边伪造的离婚书未经本人同意,应视为无效。法院当局对宋氏的正当申诉置之不理,相反,却做出无视中国法律的判决。1996年1月,清水市警察署以“伪装结婚罪”将宋老太太逮捕,同时还牵连到宋氏的一个女儿,一起关押进监狱。是时,宋氏女儿已怀孕六个月,警方和监狱当局视而不见,麻木不仁,直至临产前才准其入院,经剖腹产生下一个女婴。婴儿生下不足两个月,警方又将其母收监,宋氏女儿无奈,只好抱着女儿住进大狱,又一个“小萝卜头”的故事就这样在日本的监狱里续演。

    祖孙三代被关进一间狭窄的牢房里,正是酷暑季节,炙人的暑气连年轻人也难熬难捱,而祖孙三人中,一个是七旬的老人,一个是剖腹产伤口化脓、身患甲状腺炎的产妇,还有一个是不足两个月的婴儿。加之蚊虫肆虐,铁门森严,不时的铁门开启声和蚊虫的叮咬令婴儿啼哭不止,浑身长满痱子。宋氏女儿无奈,只好忍着伤痛,常常抱着孩子坐到天亮……

    日本有关当局对祖孙三代的非人待遇,激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纷纷向有关当局倡言保释祖孙三人。还有一部分中国留学生自发组织起来,扯起标语走上街头,抗议有关当局的非人道之举。有些日本律师基于正义,主动为宋老太太辩护,郑重指出,宋氏与渡边结婚是经由中国民政当局颁发的结婚证,证明合法,具有法律效力,日本检察官对宋氏的起诉是无视和蔑视中国法律,有悖法律之尊严。但是,日本有关当局对社会内外的正义呼声置之不理,甚至变本加厉,竟于1997年5月12日,由静冈地方裁判所判决宋氏母女犯有“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使用罪”,分别判处宋氏母女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按理说,被判处缓刑之人理应释放出狱,至少也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准许祖孙三人保外就医。然而,就在宋氏母女不服判决,向东京裁判所提出上诉时,东京“入管”当局又插手进来,将祖孙三人转移到名古屋入管局收容所收容,后转至东京“入管”的牛久收容所。

    祖孙三人出了监狱,又进收容所,等于换汤不换药。最可怜是“小萝卜头”,生下不足两个月就随母住进铁窗,连蓝天、白云、鲜花都不知为何物。更令人气愤的是,1997年10月13日傍晚,宋氏女儿上厕所之时,已在狱中度过一年零两个月的“小萝卜头”一不小心将暖瓶碰倒,滚烫的开水将“小萝卜头”的右腿膝盖以下烫伤,一串串大水泡令宋氏母女心痛欲裂,经医生诊断为二度烫伤。然而,就在“小萝卜头”急需出外紧急治疗的状态下,收容所当局竟然无动于衷,毫无人性地称,“不碍事”、“没有必要出外就医”云云。

    日本司法当局对宋氏祖孙三代的无理判决,毫无人性地虐待,尤其是“小萝卜头”的遭遇终于引起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事务局设在伦敦)的注意。1997年11月10日,“大赦国际”在东京千代田区有乐町电气大楼北馆召开了一次发布会,会上提出“大赦国际”的调查报告书,计46页,题为《日本对外国人被拘禁者的虐待》,报告书中提出了182页、包括宋氏祖孙三代受虐待的侵犯人权具体事例,并向日本政府提出了12项劝告。劝告日本政府“须完善拘禁设施中的医疗设施,承认被拘禁者接受适当治疗的权利”;“对日本公务员与司法相关部门的职员进行人权教育”;“犯人的待遇要满足国际人权基准的要求”;“调查警察对涉嫌者拘禁的合法性”等等。

    报告书除了指明宋氏祖孙三人受虐待的事例外,还列举了一名中国女性在东京拘留所被迫害流产;一位埃及人在拘留所被警察剥个一丝不挂毒打,甚至把警棍插入其肛门;一位中国女性在东京入管局收容所遭受非人待遇等等事例。

    1998年1月16日,在国际、国内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和抗议下,东京“入管”当局终于同意“假释”宋氏祖孙三人。截止这一天,宋老太太蹲狱差两天不到两年,而“小萝卜头”也已经一岁零七个月,在狱中竟蹲了一年零五个月之久!

    “小萝卜头”在母亲的怀抱里走出牛久收容所的大铁门,各路记者应声赶来采访、拍照,“刷刷”的闪光灯以及外面的世界使“小萝卜头”对一切都感到那么陌生。是呀,蓝天白云,花鸟鱼虫,以及矗立的高楼,宽敞的街道,繁华的市井,还是第一次映入“小萝卜头”的眼帘。然而,她的脸上却没有一丝笑靥——因为,她从出生至今,看到的除了外婆、母亲的愁容泪眼外,只有狱卒牢头们恶煞般的目光。她从来到这个世上,还没有领略过“笑”的内容和含义。

    我们祝愿“小萝卜头”能够尽快摆脱铁窗的梦魇,还她一个西方国家喜欢标榜的、“天赋”“人权”和身心健康的童年。

    后记:1998年11月17日,宋老太太和日本人渡边的“假结婚案”又有了戏剧性的发展。这一天,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宋老太太的诉讼,以涉嫌重婚罪对渡边睦义提起公诉。经调查,渡边实际是一个以结婚骗取钱财的“专业户”。1994年,他与宋老太太办理结婚手续后,在未同宋老太太解除婚约之前,又与一名上海女子在中国履行了结婚手续。而此前的1994年6月16日,他还在日本与一名中国女子正式结婚。几年间,渡边结婚、离婚达6次之多。特别是经专家鉴定,渡边向静冈县清水市提交的“离婚书”,内中宋老太太的签字和印章均是伪造。因为渡边其人的“重婚罪”,上海有关当局已对渡边发出通缉令。如此一来,中日两国司法机关对宋老太太一案将得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届时,日本“入管”和司法机关会作何反响呢?

    

    《中华读书报》 200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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