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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19 日 |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指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所谓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自和谐社会概念提出以来最具权威的定义,也是和谐社会描绘出来的理想蓝图。“三个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这幅蓝图的路径和阶梯,其中,政治文明应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

文明与和谐都是人类追求的社会目标,文明侧重于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自身进程所获得的一系列进步性成果;和谐,侧重点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良性运行。“三个文明”与社会和谐的本质、价值指向和最终归宿是一致的。同时,“三个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物质基础、政治保障、精神支撑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实现路径。

政治文明应当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缘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党在理论上提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已有20多年的历史,而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正式确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观则是近几年的事。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同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律,搞社会主义建设也必须遵守这条规律。由此,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已相对滞后。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三者相辅相成,但在一定程度上政治文明制约或影响着其它文明的发展进程。首先,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基本的政治方向和必要的政治环境。历史上,凡是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的时代,都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的时代;反之,凡是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的时代,必定是经济衰退、文化扭曲发展的时代。其次,政治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相互交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立在一定历史阶段物质文明的基础上,又共同构成人类文明的上层建筑。构建和谐社会关键是“三个文明”一起抓,社会现实表明,政治文明建设更是任重道远。

第二,政治文明有利于破除我国传统政治体制遗留下来的种种弊端,为和谐社会建立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正如民主是我们破解“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历史周期律的法宝一样,政治文明也是我们消融“王者至尊”人治思想的尚方宝剑。和谐是我国古代圣贤倡导的治世理念,也是部分圣君良臣追求的社会目标,但从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这固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局限性,而更为重要的则是传统政治体制固有的种种制度性障碍,主要表现为:官本位、家长制、任人为亲、宗族观念和封建迷信。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还严重地存在于我们的政治生活之中,正如邓小平同志曾尖锐地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只有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才能对传统政治体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彻底铲除官僚主义和官本位思想残余的影响,肃清封建的狭隘民族主义、封建特权思想、封建等级观念、封建人身依附思想、重伦理轻法制思想的影响,才能为体现民主与法制、公正与有序的和谐社会铺就光明大道。

第三,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人民民主。在高度政治文明的社会,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政治昌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马克思曾把集权制或等级制作为政治文明的对立物,从传统的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化,即政治权力的民主化,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一大特色。党内民主与政治文明是密不可分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目前情况来说,最重要最紧迫的就是,要进一步弘扬传统的优良党内的民主。党内民主,是推进政治文明的前提和关键。没有执政党内部的民主,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现实中的政治文明。没有党内民主,奢谈政治文明,无异于缘木求鱼。在中国特殊的政治体制下,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党和政府需要充当“掌舵人”和“护航员”的角色。

第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民主与法制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两大历史任务。只有民主健全、法制完善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法治全面地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因而是迄今为止人类所发现的最为理想、最为优越的政治。人类政治史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没有法治,就不可能有文明的政治。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直接体现了该国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它集中反映了这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合理化程度、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合理化程度、权力运作的合理化程度以及政治权威产生的合理化程度。

第五,政治文明是社会利益均衡机制建立的主导型推动力量。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利益结构的变化和调整,在利益关系变动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构成了体制转型中的社会和谐问题。创设利益均衡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表现为一个多层次的结构,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政治意识、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其中,政治意识与精神文明相交叉;政治制度包含国家制定的制度、法律、政策,以及法律和政策措施及其运行方式,政党等政治团体活动的方式和特点;政治行为指公民的政治参与活动。政治文明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使所有社会成员在一种文明祥和的政治状态下各得其所,互爱互信,共存共荣,而这离不开公民的民主和法制意识以及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的战略目标,这个战略目标必须在“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中实施。其中,政治文明是其保障,而要真正发挥保障的功能,必须加强主流政治文化建设,完善政治社会化渠道,强化政治意识文明;必须规范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构建政党行为文明,加强政治行为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化政治制度文明。同时,还必须选择正确的实现路径,张扬宪政主义、培育民主法制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等,都应当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作者王翼平: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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