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名邮轮滞留游客乘机回国 缘起于两家中国公司经济纠纷[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9-16  发表评论>>

“海娜号”邮轮滞留游客开始陆续回国

2013年9月15日,“海娜号”邮轮滞留游客开始陆续回国这是9月15日拍摄的滞留在韩国济州港的“海娜号”邮轮。滞留在韩国济州港的中国邮轮“海娜号”上的游客当天开始陆续回国。中国驻韩国济州总领事张欣介绍说,中国海航计划调拨6架次包机运送“海娜号”的滞留游客。首架飞机已于当地时间15时20分搭载280名乘客回国,其余包机也将陆续起飞回国。新华社记者姚琪琳

    海航承诺补偿每人2000元左右。具体赔偿事宜仍在协商

    据沙钢船务介绍,在本次“海娜号”被扣之前,沙钢船务分别于2011年3月在印度、2011年7月在南非向当地法院成功申请过两次扣船。

    针对记者提出的“为什么不在国内提出扣押请求”的问题,沙钢船务的解释是“由于法律程序的问题,目前沙钢船务只能针对海航集团在境外提起海事诉讼保全”。

    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专家李天生教授认为,扣船的请求其实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提出。沙钢船务之所以在韩国提出扣押一艘载有旅客邮轮的请求,有可能是一种诉讼技巧。

    尽管沙钢船务公司15日发表的声明中强调,“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游客”,但1659名游客被滞留超过40个小时却是不争的事实。

    针对“海娜号”邮轮被扣给游客带来的不便,海航旅业集团公开致歉,并承诺将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给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补偿。据了解,也有游客提出退还全额团费等要求,具体赔偿事宜仍然在协商中。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韩玉灵教授说,“我特别不赞成的是,两家公司的纠纷连累到船上1659名游客,致使他们滞留船上40多个小时。企业间的债权债务纠纷,不应该殃及游客。”

    韩玉灵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游客还是要理解并遵守目的地国家法律,同时,可以依据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行社方面提出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16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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