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佑生:司法改革要做“体制”文章

    6月5日至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检察日报社社长刘佑生发言指出,司法改革关键要在“体制”上做文章,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

    一是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按照宪法规定,上级检察院应该领导下级检察院。但是现实中实际上是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为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在检察系统至少要推行以上级检察院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

    二是在省以下行政区按片划定若干司法区设置司法机关,摆脱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势力的干扰。

    三是实行中央补贴,省级统筹的司法财政、装备预算制度,重点保障办案经费。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审判、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四是大力推行法官职业化、检察官专业化,优化法官、检察官的配置,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选拔制度,着力解决法官、检察官的薪金偏低的问题。

    五是实行检察一体化与检察官办案相结合。这样,全国检察机关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公正。

    六是保持法官、检察官任职的相对稳定,健全司法保障机制。

    七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就职向宪法宣誓忠诚制度。

    

    检察日报200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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