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改革:民营不是灵丹妙药

    今年“两会”,民营银行的话题又被提到桌面。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民营银行的优势有两点。一是可以更好地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二是民营的经营机制更有效率,民营银行的质量更高。但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行长董文标表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是要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否则即使是民营银行也会出现大量问题。他还表示,在银行没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实行利率市场化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毫不掩饰地表示了对进入金融领域的渴望。他表示,力帆正在全力争取组建重庆民营商业银行。他同时表示,有些学者提出的民营银行应缓行的部分理由也有道理。他认为,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只要能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民营银行不能错失发展良机。此前,已经先一步拥有金融资本的刘永好和张宏伟也多次表示,发展民营银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秦池江认为,金融机构的模式不能单一化,要鼓励建立满足不同层次金融需求的金融机构,包括民营银行。他也指出了当前民营银行争论的误区,即脱离实际地认为,只要建立民营银行就能立即解决当前的所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林毅夫强调,对金融机构的外在监管,首先是防止金融从业者一开始就动机不良。在20世纪90年代开放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时,有不少人在申请执照或参股时,目的是为了给自己企业融资方便,甚至是为了圈钱。他认为,民营银行进入的门槛要高,至少应有8%的核心资本。

    在代表、委员们的讨论中,几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民营银行应该组建。但如果单纯认为,只要走上民营化道路,银行改革就能成功的话,那么恐怕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就是以集体经济和个体工商户为主建立的。到20世纪90年代,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但城市信用社并没有在非公经济的控制之下发展得更好,相反,当时的城市信用社蕴藏了很大的风险。如果从产权结构角度讲,民营银行是由个人、私营企业控股的银行,实际中国的银行已有不少是股份的、民营的,但这些机构(诸如城市信用社)并没有因为非公经济的存在而具有更好的经营绩效,也并没有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因为,银行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不可能完全改变金融机构的行为方式。

    多数金融界委员认为,金融体制改革更主要的问题是,对现有的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深化改革,以便有效解决银行没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责权利不统一等问题,把银行真正办成经营货币的企业。而且,抛开现有的近4万个金融机构,单独建立专门的“民营银行制度”,成本、风险和收益恐怕将会不成比例。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新的资本对风险不大的中小银行、信用社重组,按照民营的、市场的原则经营。 (刘振东 张松)

    

    经济参考报 200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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