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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书记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要当好山西施工队长[组图]

发布时间: 2017-03-07 15:07:01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赵娜  |  责任编辑: 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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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山西代表团全体会议向媒体开放。中国网 杨佳摄影

中国网讯(记者 杨佳)3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山西代表团全体会议向媒体开放。山西省省委书记骆惠宁在记者问答环节,介绍了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的情况。骆惠宁指出山西的监察体制试点改革的任务就是精心施工,“我的责任是当好山西的施工队队长”。

山西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市之一。骆惠宁表示,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已经挂牌运行。3月底前各市县监察委员会可全部运行。山西省自去年10月接收改革试点任务以来,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法律授权,正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改革试点。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工作思路。做出两步走的实施方案:

第一步,重点抓转隶。在把握改革方向,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撤销监察厅局,撤销检察院、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将相关职能整合到监察委员会,实行监察委员会、纪委合作办理。

第二步。重点抓建制。山西省监委成立以来,积极探索监察、纪委机关内部问题,执纪执法协调行动,监察与司法衔接机制。国家监察委予以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效结合的具体办法,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骆惠宁说,目前,围绕纪委、监委内部法纪,已经制定了监督监察工作的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五项制度。围绕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推进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环节顺畅运行。

骆惠宁表示山西省监委的组建及运行已经使改革试点初见成效。未来将继续担当好中央赋予的重大改革事业,努力交上试点工作的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经验。

去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今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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