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记者 牛博摄
中国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牛博)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2016年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就《慈善法》草案提请大会审议答记者问。
傅莹表示:慈善法份量很重,这是我国家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中国人有扶贫济困的传统,尤其是这些年中国社会财富增加比较快,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有需要的人,所以慈善事业发展是很快的。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和扶持,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
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就扩大到了1000亿人民币,增长速度很快。社会上慈善组织、机构也是蓬蓬勃勃发展,像雨后春笋一样,另外还有很多个人参与其中。数据上显示,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他们代表着我们国家文明的提升。
在监管方面,傅莹指出监管面临一些困难,也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公众认为慈善捐赠的结果到底怎么样不托底,所以我们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
傅莹还指出:对《慈善法》的审议和实施,这个过程非常重要,也希望代表们认真审议,希望通过这个过程尤其是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调动全社会的慈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