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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启动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制订工作

发布时间: 2015-11-24 03:20:0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韩琳  |  责任编辑: 亨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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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在京召开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标准制订启动新闻发布会。


中国网11月24日讯(记者韩琳) 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于20日在京宣布启动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标准制订工作,该中心将会同清华大学建筑环境检验中心等单位共同制定中国空气净化器绿色产品评定标准,以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当日表示,中国首个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即绿色产品标准制订将建立在《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2015年9月出台的新国标首次明确了空气净化器产品洁净空气量等指标,应该说对规范目前混乱的空气净化器市场起到很好作用。作为中国绿色产品的评定标准,空气净化器环境标志产品标准要求产品在满足《空气净化器》(GB/T18801-2015)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特别是空气净化器对公众健康有直接影响的室内PM2.5和有机挥发物的去除效果以及对产生二次污染可能性提出明确的限制要求。

这位负责人强调,环境标志产品标准关注从产品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使用阶段、到最终的废弃以及回收的产品全生命周期,涉及产品的环境保护设计要求、原材料的选取、生产过程中的环境行为控制,以及PM2.5、甲醛、苯系物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指标,还包括包装回收等要求。

据了解,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逐步提出了一系列空气净化产品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 GB/T18801-2002版/2008版《空气净化器》、QB/T2761-2006《室内空气净化产品净化效果测定方法》、GB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GB21551.3-201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SG/T294-2010《空气净化器污染物净化性能测定》等。我国对于家用电器的安全性能实施强制性标准,而对于其净化功能以及有害物质去除率至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

近些年来,中国环境问题日趋严峻,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PM 2.5)、臭氧、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污染水平居世界之最,导致全国各大城市持续出现雾霾。而室内空气污染对人的健康影响也不容忽视,大量人工复合材料用于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和室内物品,其中一些材料会释放甲醛、苯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人们越来越关注室内空气污染,相应地也把目光投向了空气净化器。以前家庭普及率并不高的空气净化器,如今变成了家电卖场的抢手货。但目前空气净化器技术种类繁多,消费者难以选择。经相关权威部门检测,这些空气净化器针对净化效果检测的实验条件不同,不同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基本不具有可比性,均达不到所宣传的高性能。空气净化器的实际效果与所宣传的不符,这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信心。

此次制订空气净化器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不仅统一了相关指标的检测方法,同时明确了对PM2.5、甲醛、苯系物等室内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净化效能指标,能够最大程度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解决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净化规范市场,以促进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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