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京哈高速河北香河服务区,一名北京的电动汽车车主在工作人员的辅助下为汽车刷卡充电。当日,电动汽车快充站落户京哈高速服务区。据介绍,该快充站目前配置两台功率为120千瓦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可同时为4台电动乘用车提供快充服务,保障京津冀电动汽车车主在高速公路上便利行驶。新华社记者王申摄
我国《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实施。9月25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吹风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介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并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郑栅洁表示,到去年底,建成的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的充电桩3.1万个,但目前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存在认识不统一、政策配套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建设的速度相对滞后,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短板或者说是瓶颈之一。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百分之百要建设充电设施或是预留安装的条件;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设施或预留的安装条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2000辆电动车必须配建一座公共的充电站,鼓励建设机械一体式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也分别明确了用户的居住地、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公共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城际快充网络这些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的要求。
《意见》要求加快培育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建设充电智能服务的平台,建立互联互通的机制,做好配套电网的接入服务,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的模式;要求简化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的程序,完善财政价格的政策,拓宽多元融资的渠道,加大用地支持和协调的力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意见》还重点对目前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几个重要的问题进行了部署,包括:
建立盈利模式,吸引社会投资。一方面是给财政的支持,准备申请中央预算内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财政奖励的办法。另一方面是给企业盈利的空间,通过现在一直在推广的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完善电价的政策,允许合理收费,鼓励众筹等创新的商业模式来开展增值服务。
在建立资金保障体系方面。国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发行企业债。探索利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的方式,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
在解除制约建设瓶颈方面,通过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加强配套的电网接入服务等措施,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开辟绿色的通道。过后还要细化这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