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1月13日,中国社科院依法治国系列研究成果专场发布会在京举行。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学专家在民法典编纂、依宪治国实施、环保法实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反恐法等多领域的研究取得了重要的创新成果。
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发布 消除现有立法矛盾
在发布会上,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专家介绍并阐述了《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据悉,这也是针对我国第五次民法典立法工作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孙宪忠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一些法律存在一定的问题,另外,不同法律之间也有矛盾之处。例如,《物权法》实施后,关于不动产交易问题的规定与当初的《合同法》就存在不协调的地方,给法院裁决带来了不便。
孙宪忠称,民法典的编纂就是要通过立法的体系化、科学化来整合、消除现有立法之间的矛盾,从而进一步推进立法科学和司法透明。
据悉,社科院《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将规范民事生活关系的规则划分为“物权”、“债权”、“亲属”、“继承”四编。而对于创新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将仍以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作为民事特别法,加以规范。
依宪治国的核心应是依宪立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坚持依宪治国”写进党的决议。对于依宪治国应如何落实的问题,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在其研究中强调,依宪治国的首要任务是依宪立法。他表示,虽然这一提法尚未得到有关文件的肯定,但依宪立法确应成为依宪治国的核心。
莫纪宏称,从1996年开始,全国人大在每条法律制定时都会写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但这是很抽象的,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真能如此。而目前也只有《兵役法》等三部法律中明确指出究竟是依据宪法第几条制定本法。
莫纪宏认为,当前要树立依宪立法观念。立法机关也要学习宪法,在立法时要讲清楚立法依据是什么。立法者本身遵守宪法,实施的法律才会让人放心。
“最严环保法”仍可再完善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曾参与《环保法》修订建议工作的刘洪岩研究员表示,新《环保法》摆脱了以往“没什么大错,也没什么大用”的尴尬,为环境法治带来了新的变化。
而日前,兰州市政府要求中石油兰州石化就屡次排污道歉的事件也表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微妙变化。
据悉,修订后的《环保法》条款从47条增加到70条,雾霾治理入法,首次设计“按日计罚”制度,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等,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然而,刘洪岩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在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是新《环保法》没有涉及到的。比如,现行法律侧重污染治理,而有关资源的合理利用、生态保护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条款则相对较少。此外,对由于决策造成生态灾害的责任追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对“生态红线”等技术术语也缺少进一步的解释。
因此,随着环境法治的不断深入,新《环保法》的实施及相关问题仍需得到进一步的关注和完善。(记者 孙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