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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六个月罚金二千[组图]

发布时间: 2015-01-09 09:44:4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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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宣布闭庭,被告人被带出法庭。被带出法庭时,被告人陈祖明向审判员、公诉人鞠躬致敬。

    1月9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9:30案件准时开庭。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庭审结束,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图片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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