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是基于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决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宪制责任,本着对国家、对香港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香港民主制度发展重要时刻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是一个合法、合理、合情的决定,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他说,香港社会这一段在关于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讨论中,少数人企图以所谓国际标准取代基本法,实际上,这些人的“国际标准”,完全是为他们自己量身订做的,“这哪里是什么‘国际标准’,明显是‘个人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就是为了使讨论严格遵循基本法,对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核心问题作了规定。 中国网 杨佳 摄影
全国人大:香港特首普选决定合法合理合情[组图]
发布时间: 2014-09-01 14:34:52 | 来源: 人民日报 | | 责任编辑: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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