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老年法》共九章八十五条,与原法相比,增加了三章三十五条,修改幅度大,新增内容多,取得了许多创新和突破,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权益。《老年法》将每年农历九月九日确定为老年节。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3.习近平总书记看望慰问老年群众
12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敬老院,看望老年群众,向全国老年群众致以新年祝福,向全国从事老年服务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习近平指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管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9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破解养老难题、拓展消费需求、稳定经济增长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
5.2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12月30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23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在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意见》提出争取在2015年,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面建立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社会敬老氛围更加浓厚,各项优待规定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