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6日电根据北京海淀法院9月22日公告,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今日上午将在该院一审宣判。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昨日消息,宣判后,海淀法院将就案件审判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会后,海淀法院相关人员将通过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届时,“京法网事”微博将直播该案宣判、新闻通报会和网络访谈情况。
该案于8月28日在海淀区法院第17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两天时间。5名被告悉数出庭接受讯问,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评议后认定不存在非法证据。庭审期间,受害人杨某因精神和身体状况欠佳没有出庭。
据“京法网事”披露,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指控为: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应该追究李某某等5人的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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