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不雅视频案二审 赵红霞等三被告均不出庭[组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3-09-05  发表评论>>

9月5日,倍受关注的重庆不雅视频案今日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中国网图片库 周会 摄影

中国网9月5日讯 当日,倍受关注的重庆不雅视频案今日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的肖烨、许社卿、严鹏三人出庭受审,该案其余的赵红霞、谭琳玲等均不出庭。此案不公开开庭,预计庭审今天结束。

据人民网9月4日报道,赵红霞在6月28日的一审宣判后没有提出上诉,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323条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及个人信息,经律师与赵红霞本人商议,依法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人不出庭的申请。

许社卿曾被检察机关作为主犯之一公诉,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将其认定为从犯。李律师透露,许社卿作为重庆不雅视频案的爆料者,对一审判决认定不服,认为当初行为目的是“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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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8日下午,赵红霞、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10年;分别判处许社卿、严鹏有期徒刑4年、3年6个月;判处赵红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谭琳玲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判处王建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肖烨、许社卿、严鹏当庭表示上诉。

2012年11月20日晚,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在网上流传,仅63小时后,雷政富被免职并立案调查。重庆市纪委在调查“不雅视频事件”中发现雷政富涉嫌受贿犯罪线索并立案调查,随后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今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受贿一案,雷政富以受贿316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30万元财产。7月3日下午,律师已代雷政富通过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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