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医务等有关人员在爆炸现场处置。当日18:30分左右,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出站B口附近发生爆炸事件。据目击者称一位残疾人引燃携带的炸弹,目前人员伤亡情况不详。记者在现场看到引爆者倒地。新华社记者陈建力摄
■ 回访
男子发传单受阻 喊“我有炸弹”
“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旁一商铺店员称,事发前一个小时左右,她看到一乘轮椅男子出现在航站楼大厅。其间,该男子曾从随身带的布袋中掏出传单,试图向过往到站的旅客散发,但被出站口附近的安保人员阻止。随后,该男子手持白色瓶状物在出口处喊,“我有事说,我有炸弹,躲远点”,但现场并无人员理会。
该店员称,当男子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
现场一名保洁人员证实,事发前,也曾听到男子喊“躲远点”。
■ 追访
上访者称被东莞治安员打瘫痪
广东东莞厚街公安分局表示将对此事统一回应
昨日,在首都机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的男子姓名曝光后,记者在网上搜索到有关“冀中星的博客”及相关网帖。
“我叫冀中星,男,汉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乡大冀庄村,小学文化。”冀中星在2006年发表的博客中称,2005年6月28日2时许,在广东东莞,他骑摩托车搭乘客龚涛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逻查车,他遭到治安队员持钢管追打,造成腰椎体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以后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博客显示,冀中星的老乡曾为他介绍了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朝辉、陈朝远,并称两律师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该博客被网友爆出后不久,即被删除。
昨日,陈朝远律师表示,他对冀中星的事有所了解,但并未介入和代理此事。
“律师已经证实冀中星博客中内容。”昨晚,《南方都市报》微博披露了委托律师薛朝辉、陈朝远写的“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东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赔付冀中星33万余元赔偿金,并申请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东莞公安分局厚街分局副局长尹洪芳表示,已经得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机场引爆炸弹一事,对于网上流传的冀中星的经历,他们将在近期统一回应,“电话里不太方便说”。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珍妮 卢美慧 张玉学 郭超 安颖 李禹潼 易方兴 胡涵 王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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