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7日,广州飞往上海航班接到电话威胁称有炸弹,备降福州。图片来源CFP
□重庆江北机场
二次安检开箱检查
重庆机场称,下午5点38分,重庆飞上海的航班收到威胁安全信息。为确保安全,重庆机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重庆至上海的相关航班重新安检。经检查,均未发现异常。目前,重庆机场运行正常。
昨天晚上,准备乘坐东航MU5426次航班的简先生介绍,他于昨天下午5点10分左右赶到机场,进行正常安检后进入候机厅。他称,快到飞机计划起飞时间前,大量乘客在登机口排队等待乘机。5点45分左右,机场工作人员通知乘客称“飞机已经进行完安检了,但还有问题,需要检查”。简先生称,6点多时,工作人员要求MU5426次航班的乘客重新进行安检,“在这之前,已经有2架航班的乘客都登机了还被要求复检”。
简先生和其他乘客一起回到安检区域。他发现,此次安检比平时严苛很多,“随身带的箱子都要打开检查,检查得很仔细”。
昨天晚上9点,准备乘飞机前往沈阳的谢先生介绍,江北机场内秩序较好,并未出现混乱局面,“工作人员通知说是机场接到了恐吓电话,组织进行复检的只有飞往上海的航班”。
□民航局
正协商加重量刑惩罚
昨晚,受到“诈弹”影响的11架航班分属5家航空公司。截至晚8点40分,记者接到民航局信息时,上海浦东、虹桥两个机场运行均正常。
民航局指出,按照刑法第291条规定,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15年有期徒刑。相关航空公司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赔偿要求。
5月16日,在民航发展论坛上,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民航局正在和有关司法部门协商,今后对严重破坏民航安全的这一类行为,要考虑加重量刑,以杜绝有人再次以身试法。他表示,编造虚假炸弹信息威胁航班安全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应该严厉打击的范畴,我国有关部门实质上在相关方面,也进一步加大了惩处力度,民航局正在协调司法部门的综合配合。
□航空公司
经济损失数以万计
昨天,某航空公司方面告诉记者,若航班接到恐怖信息,本着民航“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短时间内若无法核实,该航班则返回地面,这一举动将给航空公司造成数以万计的经济损失,除了占航空公司运营成本大头的燃油成本外,还要付给机场降落费等。
此外,受到威胁的飞机在降落后须接受检查,很有可能这一天都无法继续飞行。在这种情况下,从其他航线上调配飞机来继续执行上述航班则有可能影响航空公司一天的航班飞行计划。航班的不正常起飞或降落都有可能造成该机场后续航班的延误,记者从航空公司内部拿到的数据显示,由于延误时地面飞机的发动机依然转动,延误一分钟航空公司则损失1000元。
不过,发生此类事件,第一时间为保障旅客安全进行就近备降、返航或暂不起飞,导致乘客的延误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根据规定无需对旅客进行延误赔付。
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曾介绍,按照目前对不法分子的处罚力度,有的犯罪嫌疑人只拘留5天,有的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经济方面的处罚也较弱,经常就判罚500元至2000元,显然不能弥补航空公司的损失。
根据公开资料,去年的“8·30”深航航班“诈弹”威胁案,给深圳航空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5万元,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去年12月,南方航空一航班收到匿名信息威胁备降,媒体预计航空公司损失达50万元。(文/京华时报 梁超 龚棉廖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