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南京市白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同志来到该区西一新村36号大院,对该大院内饲养鸡的居民进行现场处罚。南京市城管局近日发出了“最后通牒”,4月9日24点前,南京市区范围内(涉农除外)居民须自行处理饲养的家禽家畜(鸡、鸭、鹅、食用鸽、兔、羊)。图为4月10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饲养人将两只鸡当场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