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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监测结果:罐头食品82%合格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12 日 |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广西、江西、黑龙江、云南、新疆等5个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南宁等15个城市的68家经销单位销售的罐头食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监测合格率为82%。

本次针对罐头食品的质量监测,发现的添加剂含量超标问题涉及防腐剂、甜味剂和着色剂。专家指出,罐头食品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各有不同。按罐头的原料分为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品罐头、蔬菜罐头等;按加工方法分为清蒸类、调料类、油浸类等;按罐藏容器又可分为铁盒、玻璃、塑料软罐头等。

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按其品种特点和对原料的要求等进行选购,总的来说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在信誉良好的商场选购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察看外包装的完整性。(2)对玻璃瓶包装的产品,可观察其内容物块形,应完整,无异物,无混浊现象;对金属罐包装的产品,观察有无胖听、漏听现象;玻璃瓶包装的产品,正常产品应有一定的真空度。(作者: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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