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粤地区节能灯抽样合格率仅3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对上海、广东两地58家经销单位经销的64组节能灯商品检测的监测报告,其中合格25组,不合格39组,两地节能灯抽样合格率仅为39%。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人士介绍,本次监测对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互换性、预防触电、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等项目进行了检测,监测发现节能灯商品安全隐患较多。反映安装拆卸安全可靠性的预防触电指标合格率为62%;反映对电网干扰情况的谐波电流限值指标合格率为 41% ,反映绝缘外壳与灯头连接牢固程度的机械强度指标合格率为31%。

监测专家指出,预防触电项目不合格会造成节能灯旋入灯座后,灯头带电金属部件外露,使用时易引发触电危险;电流谐波限值不合格的节能灯会降低电网带负载的能力,尤其是在大量使用节能灯时,会给供电电网带来不安全隐患;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的节能灯在安装或拆卸时,由于灯头与塑料件松动,会造成灯头内部短路或导致触电。

新华网   2005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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