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最新抽查报告:不粘锅仅两种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检中心对国内生产销售的不粘锅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18日公布的抽查结果表明,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3%,总体质量水平较好。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了浙江、广东、辽宁、上海、江苏等5个省市15家企业生产的26种不粘锅产品,这15家企业的总体市场占有率为95%以上,其中有13家企业的24种产品合格。

记者了解到,被抽查出的两种不合格产品分别是永康市荷园金路电器炊具厂的“金大路”不粘炒锅以及永康市龙佳餐具五金制品厂的“龙佳”不粘煎锅。其问题主要在于,一是4%乙酸溶液和蒸馏水蒸发残渣指标超标。蒸发残渣是不粘锅中的溶出杂质,如果超标食物便会遭到污染,而且这种不粘锅的涂层也易脱落。二是铬含量超标,过量食入重金属铬对人体非常有害,因此对接触食物的金属器皿,国家标准均对其浸泡液中铬含量有严格限制。

从抽查结果还可以看出,我国不粘锅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本次抽查的年销量在200万口以上不粘锅的7家企业的总体市场占有率在90%以上,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与此同时,不粘锅产品质量出现两极分化,优劣差别明显。一些大型企业因其工艺合理,设备先进,使用质量较好的原材料,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如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而一部分小型生产企业则采用较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既无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也无完善的出厂检验手段,而且使用不能满足不粘锅生产工艺要求的烧结炉,也没有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难以生产出合格产品。(记者刘菊花)

新华网200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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