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在中国青年企业家山西行项目推荐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兰光东向来山西的企业家们宣布,对于推介成功并进入实质性合作的项目,山西省政府将给予双重优惠政策支持。
具体内容包括:外资购并国有企业项目,将放松外资股份和技术入股限制条件;国有资产出让实行公开挂牌市场定价;省已投资资金采取先债转股或债权出让等多种灵活形式处理,国资出让收益优先用于被购并企业的结构调整。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与外资合资合作的技术开发中心和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我省将按照《山西省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中方资本金给予适当比例的支持。重点企业和开发区内企业与外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我省将按照《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规定,采取贴息入股方式,对合作中方给予一定比例资本金支持;对吸收外资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开发区项目,除按照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外,重点在项目前期提供充分的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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