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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动作”整合煤炭产业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3 月8 日 |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

省长于幼军在人大代表团开放日发言时指出,山西今后不光卖煤资源,要做煤经济,而且要将煤经济做好。当于幼军带着新出台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在北京为煤炭强省的战略大张声势之时,山西省政府在太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省内外多家媒体阐述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最新进展情况。

3月7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康有全就我省日前新出台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介绍了煤炭资源整合的有关情况。

各市上报压减煤矿1406个

各市政府已向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共上报压减矿井1406个,占全省煤矿总数的29.16%。其中晋中、长治、大同等9市压减比例达到了30%,首批实施煤炭资源整合的60个产煤县(市)均已上报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其中48个县(市)的方案已经获批,日后将整体转入具体实施阶段。

关闭年产9万吨以下煤矿

此次资源整合中,主要产煤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的、证照不全的、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布局不合理的煤矿资源均在关闭范围之内。

另外,处于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等不适宜采煤地区的煤矿,全部只关闭不整合。

只准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收缴采矿权价款

为了便于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使用采矿权价款对关闭的合法矿井进行补偿,《办法》明确规定,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今后将不再负责征收采矿权价款,而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征收后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再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财政专户。

一矿一井保安全

《办法》规定,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煤矿必须实现壁式开采,达到一矿一井、两个安全出口、全负压通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历史原因形成的多井口煤矿,因地质构造因素不能整合为一矿一井的,由省政府煤炭工业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部门、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认定,并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同时,规定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

做好山西煤经济

对于这次煤炭资源整合的意义和目标,康有全解释说,目前煤炭资源整合的范围、标准、程序,以及煤炭资源价款收缴方式和分配等问题,是新《办法》要着力解决的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整合,力求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机制,达到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明晰产权、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采区回采率的整合目标。

康有全说,全面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即将由纸上操作到具体的关矿、并矿,在各方利益面临调整的新阶段,实施关闭和明晰产权成为当前资源整合的两个关键。

《办法》出台背景

2004年4月,临汾市作为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试点,正式拉开了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的帷幕。经过近一年的观察和总结,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整合、集约开发、循环利用,为建设新型能源工业基地优化配置资源的意见》,并代省政府起草了《资源整合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6月正式出台。

之后,省国土资源厅同省煤炭工业局、省安监局联合制定了《山西省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实施方案》,并由专门的起草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办法(草案)》。从第二稿开始,在省法制办、省煤炭工业局、省安监局等单位配合下,历时三个多月,多次征求并吸收各市和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意见,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现在的定稿。

省长于幼军:做大煤经济要打好三大战役

省长于幼军在人大代表团开放日指出,山西煤炭要走集约发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多、小、散、乱”格局,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总体素质,就要打好三大战役———

第一战役:关停

严打非法开采,关闭非法煤矿。去年9月至今年1月,全省关闭矿点4876个,处理各类非法违法采煤人员68人。

第二战役:整合

在今年前半年,主要以经济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整合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改造提升二三十万吨的中型煤矿。全省预计淘汰1300个至1400多个合法小煤矿。

第三战役:重组

今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煤炭企业横向、纵向联合重组,支持省内重点煤企。以产权、股权为纽带,联合、兼并、重组地方中小煤矿,在全省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规模大、技术进步的煤炭产业集团。

目标:做大煤经济

通过三大战役,预计到下半年煤矿总数要减少2/3,合法非法矿9000多个减到3000个以内。到2010年,减到2500个以内,并实现百万吨以上煤矿产量占全省煤矿总产量的80%以上。(吕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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