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引发命案迷途知返青年被同乡打死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5日依法对一起传销人员殴打意图退出传销组织者致死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赵飞死刑,判处被告人任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被告人张国亮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李某(未成年人)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叶亚萍有期徒刑12年;此外,还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徐成才有期徒刑7年。

法庭审理查明,赵飞、张国亮、任钢、李某、叶亚萍、徐成才等6人和被害人万利民均是去年底今年初先后从河南来到徐州市从事某品牌化妆品非法传销的人员。其中叶亚萍是徐成才的“下线”,赵飞、张国亮、任钢、李某和万利民都是叶亚萍的“下线”。今年2月22日下午,被告人李某在传销人员所谓的“分享会”上向赵飞、张国亮谈及万利民“最近不仅自己不愿继续干传销,反而发表消极言论,影响了我发展下线”,欲“教训”万利民。赵飞、张国亮听后当场表示同意。

当天晚上,赵飞、张国亮、李某等在出租房里预谋殴“教训”万利民。同住一处的任钢得知后要求一同前往。在场的叶亚萍授意他们在殴打万利民时其中一定要有人充当“好人”,以便收场。

2月23日凌晨,李某以“上网”为名,将万利民带至预先商定的地点。守候在此的张国亮等立即冲上前去,把万利民拽至市场里并将其按到在地。赵飞、任钢与张国亮即用木板、木桌及拳脚对万利民实施殴打,逼迫万利民说出还有谁和他一样不愿继续干传销等。在对万利民持续殴打了大约40多分钟后,4人又将其带至一市民广场草坪。赵飞、张国亮、任钢继续用拳脚、树枝对万利民进行殴打,并两次将他强行踹入水塘内,致其当场昏迷。在殴打过程中,李某按照事先的商定充当“好人”,没有动手殴打万利民。在万利民被打昏迷后,徐成才赶至现场,将已经昏迷的万利民背至其暂住处。随后,5人将殴打万利民一事告诉了叶亚萍。

23日9时许,叶亚萍、徐成才、张国亮将万利民送至医院抢救,但万利民终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当日上午,叶亚萍、张国亮、徐成才等3人共谋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飞、张国亮、任钢、李某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虽未亲自殴打被害人,但本案犯意由其提起,他还具体策划了本案,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亦认定为主犯。被告人叶亚萍在被告人李某等商量准备对万利民进行殴打时,不仅未加制止,反而授意李某充当“好人”,与李某等达成了伤害万利民的合意,属事前同谋;事发后,她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又提供虚假证言,意图包庇行凶者,应以故意伤害罪的共犯论处,属于从犯。被告人徐成才明知他们的犯罪事实,却共谋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构成包庇罪,且属情节严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慈延年、陆红)

新华网 2004年11月10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