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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机制上保证教育公平 吴德刚  
 

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就其本质意义上讲,是指教育机会“起点”上的公平,而非结果上的公平。教育公平的意义在于克服由于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区域、宗教等差异给个体受教育者带来的任何不利影响,从而使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受到最基本的教育。为了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

一、公共参与机制

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对于教育公平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社会的广泛参与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加速剂”。社会的参与能够广泛地调动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乃至支持,从而促进教育机会的不断扩大并教育公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第二、社会的参与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动力。在广泛的参与中,社会各界必定会提出更多更好的教育改革建议和思想,有利于教育改革的进行并推动教育公平。

第三、社会参与充分体现了教育民主的精神,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风气。近年来,社会的参与也随着教育民主化的推进逐步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一大趋势。

社会参与的形式是多方面的,大到管理的参与、经费投入的参与、战略决策的参与,小到教学过程的参与,如办什么学校,招收哪些人入学,聘任什么样的人做教师,如何筹措和配置教育资金以及学校教育如何进行改革等等。

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将更为高涨,也将极大地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的实践。

二、法制保障机制

教育法制是建立教育公平机制的根本环节,是维护教育公平已有成果的重要手段。国际经验表明,通过立法程序,把国家关于扩大教育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度措施、实现目标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整个国家的意志和整个社会所遵循的准则,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最有效措施。

当前必须重视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有关教育公平的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限定能够成为国家、社会和个人遵循的行为规范。其次,关于教育公平的教育法律与法规必须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与法规的存在和效力要不以政府机构的改组和人事更迭为转移。而且有关教育公平的法律与法规要有强制性和权威性。再次,教育立法还要重视其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三、均衡发展机制

考察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农村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残疾儿童教育、扫盲教育等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机会的平等,是教育机会平等的最重要方面,关系到人生起点的公平。完善我国义务教育制度,当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将免费制提到议事日程。免费制是世界多数国家普及义务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尚未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制度,这必将影响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实现程度,也影响义务教育的公平性的实现。

第二,要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发展幼儿教育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促进教育机会平等的重要措施之一,许多国家将发展幼儿教育看作是消除不同阶段、阶层和家庭文化差异,尽早实现教育机会起点上平等的重要途径和补偿性措施。我国幼儿教育比较滞后,尤其在广大农村和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教育非常薄弱。

第三,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超过一亿。普及少数民族教育是当前教育公平制度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第四,关注和抓好特殊儿童教育。残疾儿童入学率,可以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民主性和人道主义精神。

第五,保障女性受教育权利。男女性别教育机会的平等,是教育公平的难点。即使在非常发达的国家,妇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仍然没有保证。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女性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状况仍然存在,这在建立教育公平制度实践中必须予以重视。

第六,要加强农村教育。城乡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是范围最广泛的教育机会不平等,是教育不公平的突出反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深刻地指出:“农村地区教育服务不足,有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我国有近80%的人口在农村,文盲中的绝大多数也在农村。要改善有着八亿人口的农村的教育条件,还有待于整个社会所有人们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和奋斗。

四、政策导向机制

教育政策及其组织和实施直接影响教育公平。国际教育局在第三十七届国际教育会议上,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成员国将“改进教育体系的组织和管理,作为提高效率的手段,以便扩大人们受教育的权利”。世界银行曾经认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失误是决策失误。就我国现实状况而言,建立教育政策导向机制,必须重视以下几点:

第一,要实行教育经费倾斜政策。基础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它对于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同时,它又是发展其它各类各级专门教育的基础。因此,在经费的配置上,必须保证基础教育的重心地位。由于我国经济还不发达,教育的总投入是有限的,从这一实际考虑,国家在经费投入的总量配置上,应以保证青少年儿童受到良好的国民基础教育为主。同时兼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择优培养的原则,适当发展高等教育。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现有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命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改革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的就业制度,建立相对公平的毕业生就业的机制,打破地区与身份限制,营造公平用人的社会环境。

第三,是要重视教育内容的改革。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发展,无论城乡中小学校还是各级专业院校,既要加强现代学科新知识的教学,又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平意识,这是人类社会和平与发展这一重大主题对现代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内容。

第四,要规范教育收费,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收费”与教育机会平等的精神是相悖的,如果听之任之,特别是在基础教育阶段不控制这一现象,必然会影响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的进程。

第五,坚持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延缓课程分流时间,尽可能使所有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最基本的文化知识、技能、技巧以及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这是实现我国教育公平的长远措施。

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机会平等是一个历史实践过程,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必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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