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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教学及其在中央党校的推展 刘炳香  
 

案例教学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员为主体,就某个已经发生过的事件,即教学案例进行研讨、分析,达到特定教学目的的一种现代成人培训方法。在案例教学中,老师和学员都对学员的学习承担责任;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员中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突出强调对前人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总结,以便学员在今后的实践中予以警戒或借鉴,“踩着巨人的肩膀前进”。

案例教学始于美国,从法学领域、医学领域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领域不断推展。哈佛大学较早较成功地开展了案例教学,其案例教学的理念是:“学习开始于我们的已知、开始于我们的经验(亲身经历的和别人的)”;“必须承认我们每个人拥有自己的历史,这种历史影响了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对所发生的事件的解释、对正在发生的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的判断”。之所以进行案例教学,是因为学员身临其境地“分析过去的人和事件,运用类推法,可以清晰地或含蓄地找出今天发生的事件与过去曾经发生事件的若干个联系点,把现今的情况与过去曾发生的情况联系起来思考,可以对我们今天的选择产生巨大的影响。”

目前,案例教学在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培训中越来越广泛地被使用,在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就职班(省长班)中,甚至全部采用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之所以被广泛使用并深受学员欢迎,是因为它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公务员学习是一种成人学习,从心理机制上说,在学习过程开始时,成人头脑中并不是一片空白。在学习过程中必定受原有的知识和经验的影响,要立足于调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以激发联想、比较、思考等心理过程来接受和理解现在的学习内容。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原有知识和经验有助于对现在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消极的方面则可能使原有的知识和经验成为进一步学习的障碍。这种障碍主要表现为成人对学习内容的选择、接受,必定要受已有知识、经验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如果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超出了学员已经掌握的知识,符合学员已有的经验,学员就认为老师讲得对,讲得好,否则他就认为老师讲得不对,讲得不好,即使老师讲的是事实,讲的很有逻辑,很生动风趣。事实上,没有哪个老师所讲的内容能够让全班所有学员都觉得新鲜,或是完全符合他们的经验。这是老师课堂教学很努力,但学员满意度不一定回回都很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而案例教学改变了教师用一个人的努力去满足所有学员的状况,而是教师指导学员调动已有知识,进行经验总结、经验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突出教学重点,回归教学目的。这样,学员的学习效果大大提高。

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中外公务员培训的交流与合作的加强,案例教学被中国许多干部培训机构采用,深受学员欢迎。

在中央党校,案例教学应追溯到1998年。当时,为了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党建部尝试在教学方法上进行改革。经过慎重考虑,最后领导决定由我主持,首先在党建师资班进行案例教学。案例教学对于主持教师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对学员来说,他们感到那么的新奇、欣喜。课程结束后,学员对这次案例教学的评价都很好。在中央党校,那时的案例教学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偶然事件”。

7年后的2005年5月,中央党校举办了案例教学研究班。常务副校长虞云耀、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石泰峰出席了开班式和结业式,他们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按照党校教学新布局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问题,实现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干部教育与培训,今后,在党校进行案例教学势在必行。参加这次研究班的主要是各教研部(所)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研究班规模不大,但在中央党校的历史上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不可低估。之后不久,案例教学再次进入中央党校主体班次——一年制中青班(省部级后备干部班)的课堂,这是在校委、校领导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在教务部及教研部支持下,朝着教学改革的方向扎扎实实迈出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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