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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改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 余闻  
 

最近,国研中心的医改报告引发了社会对医改市场化路线的批判。毫无疑问,在国民收入普遍不高以及低社会保障的情况下,贸然推进市场化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否定市场化思路不等于可以不利用市场机制,否则,就有点因噎废食,把脏水和孩子一块泼了。而在此番几乎呈一边倒的批判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迹象。

反思10年医改的市场化之路,之所以不成功,既有市场本身的原因,也有指导思想和具体操作方面的失误。从前者来说,市场充其量只能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无法解决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外部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市场不仅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反而会降低效率,从而导致市场的双重失灵。而医疗服务恰恰是这样一个行业。由于医院和病人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医生在医患关系中起着主导作用,病人对病情和医疗技术难以理解,所以导致医疗服务不能自由买卖,尤其是在竞争不足的情况下,医院会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占便宜。这就决定了医疗行业不能完全市场化。

从后者来看,或许是中国的经济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缘故,或许是为避免计划体制对医改的干扰,政策决策者相信通过价格机制能够使市场自动达到医疗供需的均衡状态,因此,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政府把经营权和药品定价权下放到医院,允许医院“以药养医”,医生的收入与经营挂钩,以此来补偿国家对医院财政投入的减少。然而,在医疗系统还是官僚垄断行业的情况下,政府简单地把医院推向市场,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只会使得医院和医生惟利是图。

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它既不像原来由国家提供的医疗服务,又没有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准入机制,而是集中了两个体制的弊端,不能简单地认定就是市场化的错。

医改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还在于把现实中由于管理不到位或者市场化不足而出现的许多问题不分青红皂白地归咎于“市场失灵”,反而会为政府的过度干预提供理由和条件,进而在客观上助长“政府失灵”状况的延续。一般来说,“政府失灵”表现为无效干预和过度干预,而后者往往伴随着权力寻租与设租、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失职与决策失误等等。在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集管医院与办医院双重职能于一身,在处理与卫生机构的关系上错位、越位与缺位并存,无效干预与过度干预并存,致使许多问题剪不断,理还乱。比如,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所拥有高科技医疗设备的比例竟然等同于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在造成大量闲置、浪费的同时,也成为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如,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但卫生部门把主要精力只放在本级所属的几个医院,而且是重扶持、轻监管,难以对全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等等。

所以,笔者虽然反对医改由市场全盘主导,但并不表示市场化的机构和力量不能参与。事实上,政府为完成自己的使命,还必须依靠社会的各种力量提供帮助,在解决具体问题时还要尽可能多地使用市场化手段,利用市场机制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否则再好的医疗体制都会难以维持,不可能进入良性循环。

而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同时,政府的职责,一是给钱,二是立规则。后一点尤其重要。政府不能像现在这样,该管的不管,为了减轻自己负担,让医院自己挣钱,医生自己创收;而社会能解决的,不用政府管的,或者政府管不过来的,又管得太死。政府应该适当放开准入标准,宽容甚至鼓励社会各界、慈善团体,乃至宗教组织兴办医疗服务事业。总之,是不能限制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市场。

在医改的问题上,民众的声音需要听取,但政府必须冷静和理智,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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