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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党校教育体系存在问题的思考 张雄飞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高度出发,向全党提出了“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各级党校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大规模培训干部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全国各级党校虽然承担干部培训的对象层次不同,但培训干部的目的、内容、方法、手段等许多方面的要求是共同的,这就对各级党校提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发展完善党校教育体系,以共同完成好干部培训的任务。

那么,目前党校教育体系存在哪些问题呢?概括起来说,主要是各级、各地党校之间体制建设不规范、业务指导不到位,培训质量参差不齐。

各级党校体制建设问题,中共中央1995年9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党校是在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这里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校的性质和地位,但对于各级党校的体制规格没有明确的确定。一般来说,各级党委都把同级党校的规格确定为所属下级的一级机构来看待,但从全国市、县两级党校的的情况看,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市、县两级党校分别为大专、中专体制,相应为副市级、副县级规格单位。另一种情况是:市、县两级党校体制规格模糊,实际上相应作为县级、科级规格单位来对待。前一种情况少一些,后一种情况多一些。这种不同地区同级党委党校规格不一的现象所造成的弊端是:第一,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地区,由于同属于一级党委的党校,而分出规格级别的不同,产生优越感和不平衡感等消极心理。第二,由于不同地区的同级党校规格级别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党委和政府重视和支持的程度不同,从而造成不同地区的同级党校在办学基础设施、教学设施、财政状况、师资队伍数量和素质等方面呈现出极大的差别。第三,从现实状况看,各地各级党委(主要是市、县两级)更多地是把同级党校作为党委的一个部门来看待,作为一个安排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的单位。很少或者较少从党校作为“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的特点出发来配备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

业务指导不到位,这是党校教育体系不完善的核心问题所在。它表现在教学内容设置、教材体系建设、教学质量评估、师资队伍培训等诸多方面。对此,《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第十三条是有明确规定的。2000年6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也进一步强调要“继续完善和规范以中央、省、市(地)、县(市)四级党校为主体的全国党校教育体系,并且加强各级党校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现实的问题在于,党校自上而下的全国教育体系并没有真正的形成,在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各级党校之间的业务交流等方面始终没有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在这种状况下,从整体上来说,党校培训质量很难有一个普遍的保证。

从党校的教学内容上看,2000年中央10号文件中规定了党校教学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新布局,这个教学内容新布局在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党校教育中如何具体贯彻实施,自上而下,各级党校既缺乏有效的指导,也缺乏必要的组织研讨、教学交流。于是就造成各个党校各干各的,自行摸索,从干部教育的规律要求来讲,造成了很大的盲目性,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党校主体班的教材体系建设,在各地、各级党校之间,比较薄弱。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既没有统一的要求,没有统一的教材供应渠道,这就造成各地党校在开办不同层次的主体班时教材的不一致。难以达到规范化、正规化。

党校教学质量评估,各级、各地党校为促进党校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各自都在教学实践中制定有不同的质量评估办法,但就全国党校教育体系来说,从上级党校对下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和要求来说,缺乏统一的要求和科学的衡量标准。如此,党校教育的效果就很难保证。

党校师资队伍培训,省级以上党校情况会好一些。在绝大多数市、县级党校,既没有正常的培训渠道,也没有统一的培训要求,长期处于一种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的状态。有的党校经费宽裕了就送出去几个教师培训,有的经费紧张就不安排培训。送出去培训的也是自找门路,找到哪里就是哪里,基本上无法考虑到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知识结构的需要。长此以往,对相当一些党校来说,将会造成师资人员价值的荒废,业务素质的退化,由此造成党校办学水平下降、整体形象受损的不良后果。

由于党校教育体系不完善,体制建设不规范、业务指导不到位,就造成了各地、各级党校在干部培训中质量与效果的参差不齐,千差万别。有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培训难以正常开展;有的经费没有保障。党校的生存难以为继;有的师资力量不足,素质偏低,难以承担起培训干部的任务。这些情况应该引起党委部门的高度重视。

以上列举的党校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是党校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问题。笔者在县、市党校工作20年,对此感受颇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想主要在于党委是否真正重视、体制是否合理、各级党校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这三个方面。归结起来,一句话,是否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办党校的共识,并切实采取措施,完善全国党校教育体系。

党委要真正重视问题。党委的重视,表现在真正把各级党校作为一个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特殊学校来办。即在党校的班子配备、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投入、财力支持、师资调配等方面,真正按照干部学校的办学规律、办学需要来考虑,来要求。

关于完善党校教育体系问题,不能仅仅靠各个党校的自我努力,也不能仅仅靠某一级党委的觉悟认识和重视偏好。而是从全国上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真正建立和形成完善的党校教育体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真正把党校作为从事干部教育的特殊学校来办。2000年中央10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面向二十一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科教兴国’的‘教’,包括党校教育。在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校教育事业作为以全国党政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的继续教育事业(包括以党政干部和理论骨干为对象的学位教育,以及依托党校力量举办的函授教育),是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继续完善和规范以中央、省、市(地)、县(市)四级党校为主体的全国党校教育体系,并且加强各级党校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既然党校教育作为社会 主义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就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对开办党校教育进行科学的领导和管理,在狠抓党校办学质量上,参照国民教育的做法,由上级党委委托同级党校牵头,经常地对下级党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一级一级负责,一级一级促进,真正形成全国党校教育的领导和保证体系。

在评估的内容上,包括党校的办学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师资队伍建设以及经费来源与保证等各个方面,凡达不到相应条件标准的,令其整顿,并向同级党委追因问责。

在业务指导上,由中央党校牵头,各级党校对下级党校逐级负责,重点抓好以中央、省、市、县四级党校,切实加强指导。主要内容包括:(1)在教学内容上,围绕“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根据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如何实施,组织编写教学大纲,作为各级党校的教学遵循。(2)在教学方法上,就如何实施“研讨式”教学定期组织教学研讨和交流,并组织教学观摩和教学竞赛活动。(3)在教学质量评估上,组织讨论制定评估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4)在教材体系建设上,按照党校教学内容大纲,针对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对象,组织力量编写教程。(5)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上一级党校负责下一级党校教师的进修培训,经常而有计划地实施。(6)在科研上,上级党校加强对下级党校的指导,并设立党校系统的科研课题,组织党校系统教师申报撰写,以促进党校系统整体科研能力的提高。另外,定期组织党校系统各个层次,各种类型,不同主体的工作会议、研讨会、交流会等,以真正形成全国党校系统上下之间、横向之间有机统一的教育体系,真正把有中国特色的党校教育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作者系洛阳市委党校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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