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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制定海洋战略 陶春  
 

中日东海争议

东海是我国所濒临的第二大边缘海。中日在东海的争议涉及很多问题,既有钓鱼岛领土主权争议这样历史遗留问题,又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本海域适用所引发的新的法律问题;既有涉及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争端,又有海上执法维权的冲突;既有专属经济区的划界问题,又有大陆架的划界问题。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张海文副所长在接受《学习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中日作为东海这样地理上属于半封闭海的沿岸国,相互之间由于尚未开展海洋划界,因此,存在一些主张重叠区或争议也属正常;同时,中日双方都是《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按照《公约》的有关规定,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争议。但是,现在东海问题之所以成为中日两国间的热点问题,其中主要原因是日本在东海问题上有意混淆是非,模糊法律概念,误导国民,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违反国际法(包括《公约》)的做法所造成的。这种冲突在技术层面上的表现则是日本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有意混淆一些法律与科学意义上的概念。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目前在中日东海问题上使用频率最多的“大陆架”,“岛屿”,“岩礁”等。张海文副所长说,东海岛屿状况十分复杂,既有在沿岸国政治经济中十分重要的大岛,如中国的台湾岛、日本的九州岛、韩国的济州岛,又有大量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岩礁。东海西部岛屿主要是中国大陆沿岸岛屿,共约3500多个;东海南部是中国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等;东海东部岛屿,除了东北部韩国的济州岛等岛屿外,主要是日本岛链。《公约》第121条是专门对岛屿的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据此,人们可以理解,中国反对日本企图把实质上只是岩礁的“冲之鸟岛”通过人工建设作为“岛屿”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公约》第76条专门规定了“大陆架的定义”是:“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二百海里,则扩展到二百海里的距离。”

东海海底地势与中国大陆一致,由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直至冲绳海槽。海底地形地貌可分为大陆架、大陆坡、冲绳海槽、琉球西侧岛坡等不同的地理单元。张海文副所长说,东海宽广的大陆架,有巨厚的陆源碎屑沉积,根据海洋科学调查和研究表明,从沉积物的粒度类型变化、碎屑矿物、粘土矿物以及微体古生物等特征,都明显地反映了东海大陆架沉积物的物质来源主要来自我国大陆。我国东部有众多河流注入东海,主要有长江、钱塘江、瓯江、飞云江、敖江、晋江及九龙江等,其中长江尤为显著,每年约有5亿吨泥沙进入东海,塑造了长江三角洲的沉积体系,成为东海尤其是陆架浅海碎屑物质的主要来源。除了长江,黄河每年亦有巨量泥沙入东海,充分说明东海陆架沉积物的物质来源主要来自我国大陆。可见,中国主张在东海的大陆架边缘在冲绳海槽是有科学和法律依据的。

确定专属经济区的标准是简单的距离标准,而确定大陆架的标准则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海洋里的自然延伸情况与200海里的距离标准相结合,即如果沿海国的大陆架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的,则可延伸到200海里;如果超过200海里,则需要按照《公约》第76条有关技术标准划定其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最远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350海里。因此,张海文副所长指出,东海需要划分的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两个法律性质上不相同的管辖海域的分界线。日本在东海的大陆架只是狭窄的岛架,与我国由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来的广阔的大陆架自然是不可相比。因此,这才是日本愿意只提中日在东海需要划分专属经济区,而不提也需要划分大陆架的根本原因。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日本所提出的所谓中间线实际上并非真正是以中日两国的沿岸陆地或岛屿为起算线,从而把整个东海海域平分为两个面积基本相等部分;该中间线实际上是在东海西侧选择中国大陆沿岸和岛屿为起算线,在东海东部,则以一条下列连线为起算线,即:从日本北部岛群沿岸,连接到我国的钓鱼岛,再连接到日本南部岛群的沿岸的一条连线为起算点,而划定的所谓中间线。通俗地说,日本所提出的这条所谓的中间线实质上是中国大陆沿岸与日本岛链沿岸及钓鱼岛之间的中间线,是以钓鱼岛主权属于日本而且钓鱼岛作为划界基点为前提的!据此,人们很容易判断出日本所划中间线的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海衰国弱,海兴国强

中国既是大陆国家,又是个海洋国家,位于太平洋的西部边缘,以一系列的边缘海与太平洋相连。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到北仑河口,大约长18400公里,岛屿海岸线长约14000公里。毗邻中国大陆边缘及台湾岛的海洋有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的太平洋,与8个国家海岸相邻或相向,从北至南依次是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尼及越南。

2005年5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太平洋地区合作委员会和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经略海洋与国家安全”研讨会在海南举行。专家们一致呼吁“海衰国弱,海兴国强,海洋决定着中国发展与安全的未来。经略海洋,时不我待”。增强国人的海洋意识,关注中国的海洋利益,从维护、利用好战略机遇期的高度看待海权问题,把维护海权作为重要国策,确立国家海洋战略与机制,已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的资源和能源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并且呈现出日益紧张的形势。而中国海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油气资源和矿藏资源。石油资源方面,1966年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经过对包括钓鱼岛列岛在内的我国东部海底资源的勘查,得出的结论是,东海大陆架可能是世界上最丰富的油田之一,钓鱼岛附近水域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据我国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的石油储量约30—70亿吨。还有资料显示,该海域海底石油储量约为800亿桶,超过100亿吨。南海海域更是石油宝库。据有关报道,南海勘探的海域面积仅有16万平方公里,而发现的石油储量有55.2亿吨,天然气储量有12万亿立方米,南海油气资源可开发价值超过20万亿元人民币。仅在曾母盆地、沙巴盆地、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是世界上尚待开发的大型油藏之一,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储量分布在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海域。经初步估计,整个南海的石油地质储量大致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约占中国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属于世界四大海洋油气聚集中心之一,有“第二个波斯湾”之称。矿藏资源方面,以南中国海为例,南中国海砂矿资源中已达到工业品位的有钛铁矿、铬铁矿、钨、锡金、锆石、独居石、磷钇矿、金红石、铌钽铁矿和玻璃石英砂等。

当前,中国海洋利益面临的主要侵害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岛屿被侵占。在我国东海方向,日本一些右翼团体和极少数地方议员频频登上钓鱼岛,企图造成既成事实,并试图以该岛为起点,与我争夺东海部分海域;在我国的南海方向,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但一些周边国家已陆续侵占了我40多个岛礁。二是海域被分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领海范围扩大到12海里,并规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中国与各领国之间没有达到400海里的自然地理现象,这客观上决定了中国与领国不可能同时拥有宽达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解决办法只能是通过相互协商,但一些国家单方面宣布海洋专属经济区的大陆架,造成我国120—150万平方公里海域为争议区。三是资源遭掠夺。中国海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鱼类等资源,受经济利益趋势,周边许多国家侵犯了我国的海洋资源,而且对中国政府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置之不理,宁愿与世界一些石油公司合作开采,也不愿意同我国进行共同开发。

确定我国的海洋国策迫在眉睫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现有陆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然而,海洋中丰富的多种资源,足以提供巨量财富和需求保证。我国海域已知的海洋生物有20278种,30米等深线以内的浅海域面积约1.3亿公顷,利用浅海发展养殖业,建设海域牧场,可以形成具有战略意义的食品资源基地,使海产食品至少可占全国食品等价粮食的10%。我国海域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这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宝贵资源。

近十几年来,中国在海洋上的地位和对海洋的投入都有显著的提高。我国海上石油产量,已经超过全国总产量的15%;我国造船的吨位,已经多年位居世界第三。深海大洋方面,从太平洋的资源调查,南北极的科学考察,到南海的大洋钻探,我国都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有的已经取得国际瞩目的成果。但是各个项目、各个行业的进展,并没有形成合力。分头的努力只能得到零星的结果,我国并没有国家一级的海洋计划。今年在京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汪品先教授提出:海洋既是投入,又是产出,目前我国海洋产业还只占总产值大约1/30,而韩国就已经超过1/15,有了投入才能增加产出。从海洋科学调查研究角度讲,“十五”期间我国仅以专项形式对海洋的投入,估计就有50亿,但专项之间的关联度不高,形不成“拳头”。目前,一批新的海洋调查勘探船只正在建造,但又是各个部门分头建造、各自为政,形不成国外那种高效率的公用船队。因此,中国的海洋不仅有待加强投入,也迫切需要有国家层面的统筹规划。

1994年《国际海洋法公约》生效,全球海洋的1/3已成为各国的专属经济区,使深海大洋的竞争更趋剧烈。突出的一例是日本,日本明确提出要在海洋科学里“起领导作用”,与美国争雄,政府斥资6亿美元建造5700吨、210米长的大洋钻探船,比美国的大三四倍,准备将来打穿地壳。韩国提出了“21世纪海洋韩国”计划,要从陆地型转为海洋型,在其东海济州岛西南,已经建成了目前全球最大的海上观测平台。韩国的水下无人运载器也已经不在美国之下,欧洲在海洋的气候研究上已经超过美国。这些海洋上的科学举措,实际意义远远超出学术范围。美国2001年成立海洋政策委员会,对海洋政策进行全面评估,经过三四年的调研,2004年9月提出“21世纪海洋蓝图”的报告,认为美国在海洋方面急需改变政策,以适应形势和制止多年的滑坡。其第一项措施是,2004年底美国总统宣布成立部长级的海洋政策委员会,直属总统办公室。全面反思海洋政策,这是美国30多年来是第一次,直属总统的海洋委员会,也是美国历史上的首创。美国利用当年监测前苏联核潜艇的高技术,正在建设海底观测网,向下监测海底和地壳深部,向上观测大洋水层,通过光纤联网,进行多年连续的自动化观测。预计2007年东太平洋的“海王星”观测网建成后,从海底地震预兆到海水中鲸鱼游弋,都在“视野”之内。其实日本在西太平洋的海底地震观测网,早已铺到了我们“家门口”。面对这种种动向,中国亟须考虑对策。

因此,汪品先教授认为我国需要确定海洋国策,需要在国家一级统筹海洋政策和海洋发展,而这种统筹不可能由一个局或者部来承担。要从国家层面组织对我国海洋战略、海洋政策的全面评估和反思;要从历史和全球的视角,为确定海洋国策进行专项调研;要广泛动员军政财经科技等各界的力量,回顾历史,分析现状,展望将来,提出我国在海洋上的目标和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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