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 蒋京议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公平和正义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要话题,然而由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这个话题被赋予了新的内涵。生态的恶化不仅向现代国家的社会经济结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甚至还向我们昭示了世界重新设计与组织的严肃话题。这一趋势预示着人类社会将实现由工业文明时期相对于环境保护的失衡架构,转变为有益于生态文明的制度架构的历史性飞跃。由此可见,试图摆脱日益恶化的资源和环境危机,单纯地依靠技术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摈弃了传统的占支配地位的偏好和价值,才能使社会民众体验到更多制度性的“生态政治效能感”,进而共享由此带来的公共利益。

生态政治概念的提出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表征了政治因素同环境问题相互整合与渗透的结果。尽管我们不能认为生态环境的变化会对社会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它的急剧恶化以至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严重威胁,确实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后果。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日益成为与公民利益休戚相关的带有普遍性和敏感性的社会问题,因此,自然因素被认为是社会系统中不可排除且不断作用于社会的重要变量,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由此,人们开始把生态环境的变化,看成是一个“自然”与“社会”相结合的运动过程。并且已经认识到,这个过程中的社会因素,直接表现为政府行为及其人们的实践活动,所以它必然从更深层次上产生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和谐的强烈诉求。

当人们把解决生态问题的视角从单纯的自然科学,转向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更加广阔的领域时,就可以发现,现代国家和政府离开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其政治架构将是不完整的。因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一定是在国家制度及其体制框架内得以进行和完成的。有什么样的制度与体制,就会有什么样的物资生产和人口生产,进而也将形成一定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果。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人类社会必须进行深刻的变革,“变革的起因在于生态,但变革本身在于社会和经济,而完成变革的过程则在于政治”。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的政治不仅应该给予生态环境以更多的关切,而更为重要的是,应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起能够使自然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政治架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资源在相当的范围内表现为一种公共物品,由于它的外部经济因素具有很大的复杂性,所以相应的交易费用就难以确定或十分昂贵,于是环境资源交易的淡出纵容了污染行为的得逞。市场机制在环境问题上的失灵,在客观上为政府实施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但是政府职能的错位和越位,往往容易在两个“维度”上导致自身的失灵。一个维度是“不需要政府干预时的干预”,另一个维度是“需要政府干预时的不干预”。然而无论是哪个维度,它都集中表现在“政策”和“管理”两个领域之中。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政府一旦介入环境管理,就会导致污染者、被污染者与环境保护当局之间的博弈。污染者很有可能以较小的寻租成本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进而把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或他人。所以,相对于“看得见的手”而言,寻租则是一只“看不见的脚”,如果那只“手”被“脚”踩住,那么政府失灵就会成为现实。

对市场与政府失灵原因的分析,并不是对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有效性的全盘否定,而旨在提示人们不要在环境保护的策略选择上作出非此即彼的决定。而要实现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有效整合,根本出路就在于创设新的制度安排,进而使生态环境保护在制度与机制的不断创新中得到进步和发展。环境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以尽可能小的环保成本实现尽可能好的环境效果。一种观点认为,凡是能使制度供给主体获得超过预期成本的收益,一项制度就会被创新,而且创新的不断延续和发展将构成现代社会安全感与共同体的真正基础。由此看来,一国经济的增长、生态的平衡、社会的发展,其内涵的本质就是制度的合理性和创造力。

当前,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来保护自然环境和摆脱生态危机,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和政府的一项重大的战略性决策。丹尼尔认为,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知识在产业中的含量会越来越高,对有形资产的依赖会越来越小,对资源利用的强度会越来越大,于是它对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和经济集约化程度,以及对投资规模、经济增长方式的改进都将产生积极和重大的影响。

当然,环境保护的经济制度只有在能够被使用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作用,亦即对它们的应用需要政府机构、当下和未来污染者团体、越来越多的代表环境恶化受害者的非赢利性组织对这些经济政策及其手段的接受,而最终的可接受性程度将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力量的博弈和抗衡。现代政府对环境利益关系的整合,就是通过他们之间的讨价还价来实现妥协与平衡的过程。为了使国家和政府真正成为属于整个社会的公共力量,不至于成为少数强势利益团体的代言人,就需要建立起现代社会的有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接纳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

环境问题的公民参与有助于激发社会成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以进一步壮大环境保护的社会力量,从而避免既得利益集团按照自身的经济标准来影响政府的决策;有助于实现公众对政府的监督,以制止政府的自利和扩张行为;有助于克服生态危机而引发的矛盾激化,避免发生政治动荡和社会冲突。由此可见,制度性的生态政治效能并不是一种空泛的构想,它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