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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复兴中的过失 贾作林  
 

说起“文艺复兴”,除了成就,似乎没有什么过失可言。实则不然,证据便是它对硕果仅存的罗马古典建筑的进一步破坏。

罗马古典建筑的艺术之美令人惊心动魂,但对于这艺术之美的破坏也同样令人惊心动魄。一个民族国家古典文化的破坏形式大致有三:一是文化自衰阶段的被动破坏;二是文化自卑阶段的主动破坏;三是文化自醒阶段的不自觉破坏。在经历了罗马帝国衰亡尤其是首都罗马多次被蛮族洗劫和占领,以及此后300年封建混战所带来的民族灾难的同时,罗马帝国的后裔们尤其是罗马教皇们便对自己的古典文化产生了鄙疑和敌视,并引发了相应的文化自卑和自戕,而继侵略者之后甚或与侵略者一道对罗马古城进行更大规模的主动破坏也就势所不免了;于是罗马古城便成了最理想的采石场,因为古典遗构中的各种大理石构件不但是修筑战壕、烧制石灰,而且还是建造基督教堂、修道院、封建城堡和普通民宅最便当的材料。当这一过程持续到了14世纪时,罗马古城作为一个建筑整体的艺术之美便永远消失了。

不过作为建筑个体的艺术之美还有大量存在,假如罗马人此时有一番文化觉醒并加以有效保护,则人类古建宝库中的实物存量将不知丰富几多。他们真的觉醒了,因为他们已经认识到,要实现一个民族国家的复兴,就必先实现该民族古典文化的复兴,于是在“重建罗马”的冲动下,就有了一场以“复古”为特征的新文化运动——这就是意大利 “文艺复兴”运动,劫后余存的罗马古典建筑便因此获得了人们的高度崇敬。岂料这恰恰对后者带来了又一次厄运,除了身价上涨而引来的各种构件偷盗,最要命的是市政规划当局的毁真古董而造假古董,典型例子就是为了给巴伯里尼纪念龛提供金属材料而将万神庙青铜大梁的毁坏,以及为了给新的仿古建筑提供场地和石料而将“第七区”的拆除;这样地一直过了16世纪,那些古建遗构的绝大部分相继化为废墟或废而无墟了。对此,当时就有罗马人强烈谴责道:“这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因为新建筑小得可怜,而罗马的美丽则完全被毁了”——这就是“文艺复兴”的过失!

上述过失是不自觉的,因为它毕竟是文化自醒以后的一种启蒙和尝试,毕竟不同于中世纪的野蛮和愚昧,但它造成的破坏也同样不可原谅。这种过失的克服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全民族整体的文化觉醒,任何个人是无能为力的,既尊贵如罗马教皇庇护二世,在1462年5月26日第一次发布“保护罗马古迹,违者严惩不贷”的训谕以后,终因应者廖廖而归于无效。直到19世纪中叶,一位英国学者终于醒悟道:“历史建筑不属于我们,决不能按我们的喜好来处理对待,我们是后人委托的历史建筑的保管人。”而以法国政府《关于鉴定民族建筑的纲领》为标志,才形成了“原封不动”或“修旧如旧”的文物保护概念,从而宣告了上述过失在欧洲范围内的全面克服。这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那些古典建筑高度密集且相对落后的古文明国家提供了文物保护的最好范式。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文物保护工作,列宁则树立了最好的榜样,例如在十月革命初期政治斗争非常激烈,财政用度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列宁依然划拨巨款(450,000卢布)维修克里姆林宫并再三晓谕有关部门:“必须恢复建筑物的原有旧观,免得画蛇添足,使克里姆林宫变成畸形,歪曲了真正的人民建筑艺术。”至于其它各种历史建筑,他也同样晓谕道:“完全有必要采取全部的努力,防止基本文化柱梁的坍塌,否则无产阶级是不会原谅我们的。”

中国古典建筑的艺术之美绝不在罗马古典建筑之下,然而却也陷入过和后者几乎一样的命运!在其相继遭受了鸦片战争以后近一个世纪各种战争所造成的被动破坏和建国以后不同时期由于盲目摹仿“苏式”、“美式”、“港式”和“欧式”建筑风格所造成的主动破坏以外,却又遭受了近年来由于盲目仿古所造成的不自觉破坏。例如在建国初期,除了北京都城,仅与苏州、杭州古城形制相当、且相对完整的大中型古代城池全国至少尚有2700余座,假如我们能够继承列宁的文物保护精神,把它们作为“人民建筑艺术”而予以有效保护、维修和恢复,则其在中国大地上的星罗棋布,必成为除万里长城以外的又一大世界奇迹,然而作为一个整体,它们却消失在了新建设者们新建筑的破坏之下!改革开放初期,作为个体的古典建筑事实上还有大量存在,然而许多遗构却消失在了又一茬新建设者们文艺复兴式的破坏之下,证据便是个别地区和部门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规于不顾,厌弃历史古迹而不惜毁真造假,大兴“人造景观”的事实,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从而也是世界文化的悲剧。须知要真正实现中国的“文艺复兴”,就必须克服意大利“文艺复兴”中的前述过失。好在近年出台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一系列举措,可谓补牢有道,这是中国建筑文物保护史上的巨大进步,堪为全国文物保护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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