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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典反对对妇女暴力的社会支持网络  
 

反对对妇女的暴力正在成为瑞典推进性别平等的新的关注点,也成为我们考察瑞典性别平等政策干预的重点之一。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性别平等与反对对妇女暴力之间的内在联系,看到了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支持。

从1993年开始,瑞典政府和议会开始关注并着手干预针对妇女的暴力。1993年,瑞典议会成立了妇女遭受暴力问题调查委员会。1994年,在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暴力宣言》发表之后,瑞典政府作为对国际公约的积极回应,拨款在乌普萨拉大学医院成立了一家为遭受暴力行为和遭到强暴的妇女提供服务的女性受害者全国中心。这家中心不仅提供具体帮助,而且提供针对妇女暴力的调查和第一手资料,将这些援助及调查结果反馈给议会。大量调查表明:11%的已婚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其中包括大量的性暴力、性强奸,家庭暴力中的主要受害者是妇女。调查引起议会和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于是从1998年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针对妇女暴力的行动计划。

1998年5月瑞典议会通过政府议案《妇女安宁法》,这项议案是针对妇女受暴制定的,明确规定任何针对妇女(无论是结婚还是同居)孩子的威胁、袭击、性剥削、性侵犯都属于犯罪,要判处监刑,至少6个月最多6年。第一次将针对妇女的暴力与刑事犯罪联系起来,与基本人权联系起来,成为司法干预的领域。与此同时,政府要求社会福利部门对受害妇女和孩子实行救助。1999年1月瑞典议会颁布《禁止购买性服务》法令。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禁止卖淫嫖娼,将卖淫嫖娼同等对待。而瑞典的这项法令却将法律的重点放在购买性服务上,立法者认为,购买性服务是男性对于女性施暴的一种形式,是一种性剥削性奴役,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出卖性的女性是遭受性剥削和性奴役,所以要打击和制裁的是犯罪行为,而不应当是受害者。对于购买性服务者至少监禁6个月。同时,议会为此项行动提供警察署资金预算一千万克朗。2003年瑞典议会颁布了一项与妇女受暴相关的立法《禁止法》,即施暴者要离开家自行解决住处,三个月之内禁止回家,未经检察官允许不得探视妻子和孩子,一旦违法就要受到监禁。这项法规是针对受暴妇女不断受到伤害而采取的措施。以往的情形是施暴者大打出手后可以安居家中,受到暴力伤害的妇女无家可归,一旦回家又陷入暴力的循环之中。现实中不断受到惩罚的是受害者,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颁布此禁止法,保护受害者的基本权利。

立法颁布的同时,政府和社会民间组织采取联合行动,建立了全方位的立体交叉社会支持网络。这个网络包括医院、社区、警察署、心理咨询、儿童救助等等。我们考察了与此网络相关的医院、警察署、社会家庭中心等机构。

医院是发现妇女暴力的一个关键点。通常妇女遭受暴力之后,首先考虑到医院治疗。由于种种原因,受暴妇女不愿意讲出遭受家庭暴力的真相,甚至会想方设法隐瞒真相。这就需要医生护士善于发现其中的疑点和问题,及时发现,进行医学鉴定,并帮助受害人向警察署报案, 对受暴妇女进行身体及心理治疗。国家反家庭暴力妇女中心就建立在乌普萨拉大学的医院里。中心有12人,主任是一位医生、教授,中心成立10年来有上万人次的来访,施暴者的年龄一般在30多岁,有两个孩子,受过大学教育,以瑞典人居多。为此,中心要求医生应特别掌握在暴力环境下受害者(包括孩子)的境况。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医疗检查,护理受害妇女,进行心理疏导,开展24小时咨询服务等。

警察署是又一个关键性的部门,无论是调查取证,提起公诉、拘捕犯罪嫌疑人,都要警察署发挥作用。瑞典政府在全国23个郡的警察署设立了反暴力处家庭科,所有警区都可以向处在危险中的妇女提供包括移动电话和报警系统在内的应急用品。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受威胁的妇女还可获得无偿保镖服务,可以选择变更个人身份。我们访问的乌普萨拉市警察署反家庭暴力处,有28位警官,包括起诉官及犯罪心理学家。警察署干预家庭暴力最大的困难是取证困难,为了防止受害者不敢举证,警察一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取证和对现场进行录像。对施暴者先进行拘留,根据证据决定是起诉还是释放。如果起诉到法院,需要作证时,通常是不允许15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作证,如果本人愿意也可以,但必须在12岁以上,以防止对于孩子内心的伤害。当家庭出现了暴力之后,社会的责任不仅仅是对罪犯绳之以法,还有妇女和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康复,以及防止暴力不再重复发生。因此,需要社会福利部门和社区服务的介入。

社会福利部门是一个政府部门,它是根据需要设置人员的。在乌普萨拉市的社会福利局有400多人,分为受害者受助处、男性咨询处、家庭、劳工市场等部门,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等组成。根据1997年的立法:社会福利部门要帮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对其生活提供照料和帮助。同时,对妇女提供积极的心理咨询。社会福利局下属投资建立若干社区家庭中心,家庭中心通常管辖一万多居民。在家庭中心有专门的社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建有避难所,本来是受害妇女居住,《禁止法》颁布后,避难所成为施暴者的临时住所,直到他们找到房子搬走。在家庭中心,社会工作者得知所在居民家中出现家庭暴力,通常会对受害者以及孩子进行心理辅导,在他们看来,孩子目睹了家庭暴力也会受到伤害,甚至以后效法暴力行为。通过心理治疗来排除孩子内心的阴影,对于塑造健康的人格十分必要。应当说,这些机构的通力合作,对于制止防止对妇女的暴力是富有成效的。但这些做法通常是事后补救。为了做到事前预防,使家庭暴力尽量减少发生,于是一些新的项目产生了,比如男性危机中心和拯救儿童项目。

男性危机中心,这是我们听起来十分陌生的机构。该中心设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有5位男性工作人员,来自社会学、心理学专业。该中心是一家民办机构,经费来自政府、医疗区和患者。中心虽然人数不多,但它的出现,表明瑞典对性别平等的认识和相关问题的解决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每年来中心咨询、寻求帮助的有上万人,主要是离婚中的男性和在家庭中施暴或有暴力意向的男士,随着瑞典反家庭暴力反虐待行动的展开,来此中心进行咨询的人越来越多。该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让施暴者改变其态度,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他们要对施暴的后果承担责任,要尊重对方,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理性处理感情问题。反馈结果表明,来此中心接受了帮助的人中,近90%的人在态度和行为上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由此,预防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学会了与妻子孩子沟通与交流。

拯救儿童项目似乎与家庭暴力不发生联系,实则与家庭暴力有着间接的联系。此项目负责人是一位中年男子,他用数据告诉我们,暴力可以分为三种,第一,战争暴力,战争中的受害者90%是平民,对妇女强奸与战争的关系十分密切。第二,暴力犯罪90%—96%是男性。第三,对妇女暴力100%是男性。为什么施暴的大多数是男性而不是女性?与男性从小的性别角色有着怎样的关系?通常我们在对于男孩的教育中是鼓励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男子汉就是要崇尚爱好武器,敢打敢拼才是男人。所以,男人角色是与暴力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这种男性意识不改变,就会影响到现在的儿童。拯救儿童项目的目标是改变男性角色,让儿童学会用和平的方式处理冲突和矛盾,以便从文化上预防针对妇女暴力的产生。(李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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