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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自由企业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 黄华  
 

改革传统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自由企业制度,以重新构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是完善市场经济改革的关键。

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区别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原因就在于其确立了经济自由制度。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现代社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而经济自由是指经济活动处于自然的、自动的状态,而不是处于国家性质管制和干预的状态,这就必然要维护个人和企业的财产权利和以各种方式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的权利,承认个人和企业的经济主体地位。所以,自由企业也就成为经济自由的一项主要内容。市场经济中若没有自由企业,那么它就是一种歪曲的市场经济。自由企业是构成近现代社会一切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而自由企业的出现并进一步发展又必须要有自由企业制度来做保障。作为市场经济中一种规范化的社会经济组织制度,自由企业制度要求所有企业自由投资、自由经营、自由交易,要求企业的一切行为特别是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要市场化,要求企业类型的多样性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多元化,要求所有企业都要以非官办的、非政府控制的平等的市场交易者和独立的利益主题的资格参与市场竞争,要求所有企业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企业。这样的企业制度使企业这一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始终充满了活力,不断推动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不管是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实行的罗斯福改革,还是二战后日本复兴计划,都把企业制度的改革和改组作为变革的中心内容,积极挽救和倡导建立自由企业制度。可以肯定地说,通过企业制度的改革而确立的自由企业制度是两者成为市场经济强国的关键。

现在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在整个经济格局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缺乏活力,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关键在于现行的企业制度存在严重弊端,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几十年来的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国有企业是占据了绝对多数的企业类型,虽然近年来民营经济有了大的发展,但传统企业制度到现在还普遍存在。不管是改革前典型的政府控制型的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不自由性、国营性、垄断性和企业类型单一性),还是改革后通过两权分离、扩大企业自主权而形成的企业制度,都是以保留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和高层决策权为基本前提,并没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和企业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由发展。即使是目前正在进行的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么一个根本性问题。没有一个较理想的企业制度,我们是难以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

要使我国的企业制度通过改革实现从“政府控制型”的传统企业制度转向“非政府控制型”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最终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制度,其目标导向是大力加强自由企业制度建设。这就要求:一是推进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形成多类企业并存发展、自由竞争的新格局。二是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企业行为的市场化。这是确保自由企业公平竞争和自由选择的前提。三是彻底改变政府直接控制企业的制度安排,使政府不再大量地承担各种微观经济职能,而只需要履行好其宏观的经济职能。这是建立自由企业制度的先决条件。四是深化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五是构建企业灵活而自由的内在运行机制,包括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的企业职能目标、有效的企业管理、独立的利益激励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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