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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校函授备课应做到“四个熟悉” 薛元才  
 

备课是上课的前提,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党校的函授教学内容多,时间紧,一本书的面授时间只有30课时左右。所以对于一个党校的函授课教员来说,一次面授课上好上坏,不仅仅有教师本身的理论水平问题,还有教师对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熟悉程度,对学员的了解情况,对教法的运用,以及对教具的搭配等。这些都集中在教师的备课上,教师备课考虑得充分,讲起课来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头头是道,必然会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反之,则不然。为了提高面授课的教学质重,一般说来,备好课应做到“四个熟悉”。

一、熟悉大纲。教学大纲是对函授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函授教员在整个函授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共同纲领。这个大纲是党校函授教学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的教学经验的总结,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规定了各级各类党校在进行函授教学时必须贯彻执行的目标和要求。所以教员只有熟悉了教学大纲,才能讲好党校的函授课,才能以教学大纲为“纲”,完成增强学员理论武装,开拓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提高党性修养的任务,达到“知识、理论、党性、能力”四位一体的目标。

二、熟悉教材。教材是整个函授课堂教学环节的灵魂,自学、面授离不开教材,考试出题也是以教材为依据。要上好课,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只有熟悉并吃透了教材,才能通盘考虑整个教学过程,才能根据教材的内容体系提出教学目的和要求,才能决定上课的课型,才能制订出详细的课程教学计划,才能抓住各章节的重点、难点、疑点,才能揭示其“纲”、“目”的关系,解开“结”“扣”的机理,才能站在理论发展的前沿,以崭新的视角对教材作深入浅出的讲解。

三、 熟悉学员。学员是教员教学的对象,是教员教学的出发点,又是教员在面授时需要默契配合的依靠力量。面授应以学员为中心,为学员服务。教员在备课和编制教案时,在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同时,还要熟悉学员。如备课不看对象,不根据学员的情况,只能写出“克里空”的教案。用这样的教案上课,效果肯定不好,学员也不欢迎。因此在备课时一定要熟悉学员。党校函授学员阅历都比较丰富,大多数来自第一线,接触和了解实际较多,其学习目的主要是为了充电和运用,他们希望在每次有限的面授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多的有效信息。如有些学员对社会变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新趋势、新矛盾和新问题感到困惑,拿不准解决的办法,因而希望来党校找到答案。而传统的面授教学,教师只满足于照本宣科,为学员划重点,找答案,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解。这种“教”、“需”矛盾,不利于学员素质的提高。为此,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教员必须从教学的角度,从内容和方法等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和充分准备。讲清、讲活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弊端不能视而不见,避而不讲,而是要引导学员学会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用全面的观点、历史的观点,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本质和现象。只有这样,函授学员才能听得明白,记得牢固,理解深刻,使学员听课真正成为一种享受。

四、 熟悉教法。在函授课的教学上,熟悉了大纲和教材只是解决了“教什么”的问题,熟悉学员只是解决了“对谁教”的问题。对函授课的教员来说,解决了“教什么”和“对谁教”的问题,只能算是掌握了情况,还不算是上课,要真正上好课还要解决“如何教”的问题,即教法的问题。教法运用的好坏,往往决定教学质量和效果,甚至决定整个教学的成败。在教学中为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必须把“填鸭式”和“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变为互动式、民主式、讨论式、启发式、辩论式、案例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在教法上教师要做一些选择,不是说所有的教法在所有的课上都能运用,要根据教材的具体内容,选择较好的教学方案。如在讲法律方面的课时用案例分析法就比较好,比干巴巴的讲法律条款来得容易接受;在讲社会热点问题时,宜实行讨论式或辩论式教学方法,使学员各抒己见,教师适时点拨,最后加入恰当的概括,使学员澄清模糊认识,达到越辩越明的目的。在教学方法的使用上如能再根据本学校的条件再配合一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录像、录音、多媒体、投影仪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的使用,使学员的眼、耳、口、手、脑等感官都参与到学习中来,效果会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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