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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和谐社会与国防建设的几个关系 吟序贵 乔东松 毕沧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给我军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赋予我军双重任务:一个是要履行好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根本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还要看到,我军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不断加强,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个是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国家社会经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力量;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要使二者有机统一、相得益彰和协调发展,就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一)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胡锦涛同志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既是强国之策,也是强军之道。”一方面,国防建设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只有经济发展了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才能不断发展,才能切实解决国防和军队建设中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相应加大国防的投入,使国防建设与显著提升的我国国际地位相配称,与维护新形势下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和适应。目前,我国军费供需矛盾问题比较突出,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国防建设要求。国外权威专家认为,一个国家的军费开支一般占其GDP2%-6%的比例比较合理。而我国目前的军费开支仅占GDP的1.6%,只有美国的5.9%,日本的50.4%,英国的58.6%;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军费开支相比,也处于低水平,介于维持型和发展型的国防之间。因此,必须遵循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内在规律,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防经费投入机制,从而使我国的军费开支保持在占其GDP的2%以上。

(二)正确处理建设和谐军营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军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军营和谐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军营和谐会对社会和谐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必须把握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是要保持和营造良好的军营内部关系。军营和谐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创造力。在建设和谐军营中,要大力倡导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上的纯洁健康的官兵关系,自觉抵御和消除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负面因素给人际关系带来的不良影响,把以人为本融入到治军带兵的理念中,坚持以情带兵、以理带兵、以法带兵、以知带兵、以“行”带兵;大力营造官兵平等、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的和谐内部关系,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二是要注意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军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的切身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实现和维护好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建设和谐军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军人的社会优待、物质待遇、生活质量等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工资收入、住房、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转业安置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尤为凸显。要把维护和实现好军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战略全局上,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和机制,从而切实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三是要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大系。良好的军政军民关系既是建设和谐军营的外部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建设与地方建设联系越来越密切,没有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军队建设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难以解决。当前,要转变传统的行政指令模式和思维方式,建立健全调节地方和军队关系的法律法规,做到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不断巩固和发展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军政军民关系。

(三)正确处理军队战斗精神培育与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的关系。

战斗精神是军队特有的一种战争力量、精神状态和气质特征,是军人素质和觉悟的集中展示。国防意识是一种自觉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的群体意识,是民族精神和国民素质的全面体现。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国防意识是战斗精神的源泉,战斗精神是国防意识的最高表现形式。战斗精神对全民国防意识具有极强的导向功能。长期的和平环境容易使人产生松懈麻痹思想,淡化国防意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进一步加大国防教育力度,并使之法制化规范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认清“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的深刻道理,不断增强关心国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社会参与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培育战斗精神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军队战斗精神的培育,要重点围绕爱国奉献、坚定信念,闻战则喜、敢打必胜,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核心内容,锻造高技术条件下军人过硬的战斗品质,使全军全社会学有榜样,推动全民国防意识的增强。

(四)正确处理抓好军队信息化建设与发挥信息化人民战争作用的关系。

以信息技术革命为标志的世界新军事变革,不仅给军队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人民战争的内涵带来了新的变化与拓展。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不仅要抓好军队信息化建设,也要重视发挥信息化人民战争的作用。要瞄准世界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积极借鉴外军信息化建设的经验,以我为主、积极进取,加快我军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信息化军队,关键是抓好信息化装备和人的因素的最佳结合,实现体制编制、武器装备、人员等结构的优化组合。要加强军事信息技术的开发,优先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建设网络化战场,创新信息化作战战法,培养复合型军事人才,改革现有的体制编制,使军队的各项建设围绕信息化建设这个中心展开。与此同时,要深入研究信息时代开展人民战争的特点和规律,与时俱进地创新拓展人民战争这个克敌制胜法宝。这就要求,积极重视和储备使用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深厚战斗资源,科学调度和有效组织地方信息技术和人才力量,建立有效利用民间资源打网络战、信房、战的机制。要适应信息化战争人民群众参战与支前方式的新变化,紧紧围绕“物资支前和智慧支前”,深入探索科技支前、知识支前、信息支前、人才支前的途径,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要把军队组织实施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与整合相关社会资源一致起来,组建国家“三战”领导机构,统一协调外交、司法、广电、信息产业、宣传等系统以及军队有关部门的“三战”活动,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邮电、互联网、民航等社会资源,抓好信息化作战平台建设。这样,既可以在战时有效地打击敌人,也可以在平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五)正确处理创新发展军事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国家高新技术的关系。

实践已经证明,现代战争历来都是高新武器装备的试验场,是国家和军队科技实力的竞技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第一战斗力。国家高新技术是军事高新技术发展的可靠基础和重要源泉,军事高新技术是国家高新技术发展的率先使用和集中展示。从某种意义上说,军事高新技术对国家高新技术起着牵引和推动作用。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必须把军事高新技术发展与国家高新技术发展统一起来,把军事高新技术发展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之中,使二者相互兼容、协调发展。在战略上,要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改造创新和在引进基础技术上的消化吸收,在关键领域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在科学前沿和战略高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为国家和军队发展提供高新技术支撑。在组织领导上,要把创新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和军事高新技.术列入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尤其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统筹规划,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高效统一的指挥领导体系。在资源利用上,要建立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推进发展军事高新技术和军民联合创新发展军事高新技术的机制,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军事科技人才,开发利用好社会上的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和科研设施等,组织力量进行会战和攻关,促进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尽早解决,尽可能最大提升现有武器装备的科技含量,加快部队信息化机械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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