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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社会关于医学是否应当商业化的讨论 肖巍  
 

医学是否应当商业化?这是目前美国医学伦理学领域的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

这一争论主要体现为两种看法,其一是消费主义观点,它把医学看成一种商业活动,让医学走向市场,只要消费者付钱,医生便可以满足患者的任何要求,无论对于患者身体上有什么样的伤害,如在鼻子、舌头和嘴唇上穿眼儿挂饰物,把舌尖破成V字型,变性手术和美容手术等,有人想要犹太人的鼻子,也有人想要亚洲人的眼睛。只要可以赚钱,医生就可以提供服务。早在20世纪70年代,《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就发表了罗伯特・塞德的一篇题为《作为一种权利的健康保健:一种反驳》的文章。他的观点是“医学既不是一种权利,也不是一种特权:它是一种医生和其他人为那些想购买它的人们提供的一种服务。”这是一种典型的医学商业化观点。

其二是职业论观点,倡导医生的职业道德,强调医学人道主义原则,一切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不为金钱左右。坚持这种看法的一些人认为,美国的医疗保健制度已经被消费主义主宰了,他们担心如果医学走上市场化道路,那么又终点在哪里呢?如何划出边界?由谁来宣布最终的限定?

美国的医疗保健制度未来的道路究竟如何走?这是每一个参与讨论的学者都在认真思考的问题。事实上,这两种倾向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一方面,即便医学是商业化的,这种商业也应由伦理道德来引导。卖什么、怎样卖、卖给谁和什么价钱等都涉及到职业伦理学问题。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强调医学的人道主义也是不合乎实际的。所以,目前人们更应当思考的是如何把这两种观点整合起来。而且退一步说,如果医学实现了商业化,由谁来充当道德的引导者和监督者呢?社会又应当如何促进这些道德的发展呢?这不仅是美国医学伦理学领域要思考和解决的难题,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医疗保健制度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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