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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市场、与农民迁徙 党国英  
 

在实际生活中,市场是很具体的东西。市场是人们之间的交易关系,甚至政府也可能构成市场交易的一个方面,如果它不能够中立的话。若离开切身利益做判断,每一个市场交易中的当事人都希望市场越自由越好;但身在市场之中,每一个交易中当事人又希望自己在市场中处于某种垄断地位。于是,大家陷入一种“囚徒困境”,市场便有了垄断结构。在我们说的劳动力市场上,交易双方是资本和劳动,资本一方容易获得垄断资源,如果工会机制没有发育,情况会更严重。

市场既然内涵了某种不平衡,那么,政府介入又会如何?如果政府要替代市场,情形不见得好。我国城市对农民的排斥很大程度上是政府造成的。在上世纪50年代,农民进城大体上还是自由的。60年代以后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把农民迁徙自由剥夺了,尽管这种剥夺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可见,政府并不见得总能把事情办好。

近几年,农民的迁徙自由实际上有了改善,这种改善固然与政府政策改善分不开,但发挥基础作用的却是市场关系的变化。一些中小城市已经完全放开了户口限制,其中的动力是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城市政府希望房地产业发展,政府官员又往往与房地产有密切联系。农民只要能买到城市房屋,就有可能将户口迁入城市。去年以来,我国出现了局部的“民工荒”,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这逼使资本改善对农民工的待遇,一些地方政府也因势利导,改变了限制农民工的政策(2005年初,广东省取消了针对农民工的“六不准”政策),采取了一些平衡劳资关系的新政策。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迁徙,最终还要在土地市场上做文章。按现在的政策,如果农民的户口迁入城市,其土地就将收归集体。如果一个区域的土地转向非农建设,这些土地将变为国有土地,农民只能获得微不足道的补偿。如果我们取消这些不合理的政策,政府或企业在占用农民土地的时候按照市场价格给农民补偿,农民将获得大笔资金,从而增强农民在城市购买住房的能力和获得社会保障的能力。

我相信,政府越是能保障市场的竞争性并维持市场的某种平衡关系,农民自由迁徙客观条件就越容易创造出来。政府有两件重要的事情需要做,一是调节劳资关系,对资本予以合理的制约,提高兼业农民与资本交易中的能力,二是自己不要成为市场上的垄断者,例如不要在土地市场上做垄断者。这两件事情如果能做好,中国城市化的速度将大大加快,中国农民有条件的迁徙自由将很快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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