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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闻中央推行免费义务教育 倪震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教育问题时,宣布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此举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关怀,更重要的是,费用全免真正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义务”性质。

自从国家实行义务教育以来,在教育界,就一直有所谓义务教育不义务的说法,它指的是,义务阶段的教育本应是免费的,尤其是在农村和贫困地区,不但要免学费,昂贵的书本费、学杂费都应免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教育的全民性质,体现教育的公平。但实际上,教育却成了老百姓自己的“义务”,在大多数农村,农民承担大部分教育费用。

义务教育在实施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南辕北辙”的情况,主要是政府没有履行好法律责任。从义务教育的立法角度来看,义务教育首先体现为政府的“义务”,也就是说,政府有责任为公民接受基础性教育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包括免除贫苦家庭子女的各种学杂费。可以说,免费正是政府为公民提供基本受教育机会义务的具体体现。但现在由于老百姓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教育费用,因此,对贫困家庭及其子女来说,义务教育的不“义务”性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失学。中央党校课题组历时一年对全国义务教育实施状况的调查表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非常高,达到了10%,而在一些学者的独立调查中,某些地方的辍学率更是高达50%。教育部最近的统计也显示,去年全国共合并或撤消中小学校4万余数,主要是在农村,显然,这里面有一部分就是因为学校学生辍学严重,办不下去了,不得不撤并。另外,目前我国每年新增文盲大约50万,大部分也都是辍学造成的。

要解决贫困子女的失学问题,当然是政府担起责来,使义务教育回归其“义务”的本性。如果说,在实行义务教育之初国家囿于财力所限,不能够为义务教育提供切实的经费保障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在国家财力大增的今天,政府有钱去修楼堂馆所或购买豪华轿车,没钱投资教育,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思想认识问题,而是腐败了。事实上,政府官员真要为自己的形象着想,就应该投资教育。实践证明,无论从个人还是从国家的角度看,教育支出都是回报率最高的投资,也就是说,是政府最好的形象工程。所以,政府不应把义务教育的投资当作负担。目前全社会对三农问题非常重视,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加大了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就农村的情况而言,也就是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最好是全部免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儿童学费,这样,农村儿童辍学率将大大降低,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有望全面提高。

作为全社会的一个先导性、基础性部门,教育为各行业各系统提供智力支持、培养专业人才、传播先进理念,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从这一角度来说,科学发展观的实现首先依赖于教育。因此,我们是真实行科学发展观还是只口头上实行科学发展观,义务教育是块“试金石”。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并对592多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家庭子女免除书杂费的举措,为各地树立了一个榜样。我认为,地方没有必要等国家规定了全免费后再实行免费。在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完全可以先于其他地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就像减免农业税一样,去年国家规定用5年时间取消农业税,但到今年,全国就有20多个省市宣布取消这个千年“皇税”。在推行免费义务教育上,也应该有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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