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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后社会民主党的发展 朱昔群  
 

成为世界主流政党之一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民主党出现在第二国际的后期,起源于第二国际中的右派和中派。在民主社会主义出现的早期仍然号称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因而通常被资产阶级政府视作革命的党和“背叛祖国的家伙”。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些社会党领袖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参与了本国的政府。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一些社会党参加了联合政府,有的甚至单独执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各国社民党以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哥德斯堡纲领”为标志,正式放弃了马克思主义,从此不再讳言自己是改良主义政党,也就基本上完成了对资产阶级国家认同的过程。它们在“冷战”中站在西方阵营一边,在国内以执政党或“建设性的反对党”的身份推行改良路线,与其他资产阶级政党合作,共同建设社会福利国家。至此社会民主党已全盘接受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政治游戏规则,完全融入了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成为其中一股重要的改良主义的政治力量。

转型以后的社会民主党,以资本主义体制内左翼的形象逐渐崛起,赢得越来越多的选票和议席,社会民主党先后在很多国家单独执政或者联合执政。在20世纪的整个后半叶,社会民主党成为欧洲政党轮替的两大主角之一。与此同时,二战后的社会民主党在欧洲以外的地区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从而成为世界主流政党之一。

1951年6月,来自欧洲34个国家的社会党在联邦德国的法兰克福开会,宣布重建社会党国际。70年代以来,民主社会主义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欧洲,扩及到亚非拉和大洋洲地区;80年代,该国际的成员增加到88个,其中28个党在26个国家执政或参政,其中英国工党、法国社会党、德国社会民主党、西班牙工人社会主义党、瑞典社会民主党和奥地利社会党曾在本国政坛和国际舞台上发挥过重要作用。它们不仅在欧洲活动频繁,而且加紧向亚、非、拉美地区扩展其影响。到1980年社会党国际“十五大”时,参加会议的欧洲以外国家的社会党的数量超过了欧洲国家本身。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社会党国际由欧洲的“白人俱乐部”扩展到了今天的“小联合国”。1999年社会党召开21大时,它已拥有143个成员党和组织,遍布世界各地。

现在欧洲各国基本都是社会民主党在执政,在2004年5月1日以前原15个欧盟国家中,有13个是社会党执政。其中德国社会党有50多年的执政史,而瑞典社会党创造了在多党制下,一党单独连续执政长达44年的纪录,并建立起令世人瞩目的“瑞典模式”。除欧洲外,拉美大约有40多个社会党,非洲有20多个。近十年来,社会党在亚洲也有很大发展。

经历了政党发展的三个周期

战后社会民主党的转型与发展是和西方竞争性的政党政治制度逐渐形成并稳定的过程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政党制度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表现为,主要的政党在一定的时段内轮流执政。社会民主党在战后大致经历了三个周期:40年代中期——50年代初期,50年代——70年代中期,7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后期。在这三个周期内,社会民主党出现了三次执政的高潮,分别是50年代初期、7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后期。

50年代初期,由于英、意、法、德等多数社会党曾经积极参加反法西斯斗争,二战后又在支持资本主义制度的同时,大力推动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社会党被获得了民主、革新和维护劳动人民利益的形象。党的组织得到很快的发展,党员人数大量增加,西欧不少社会党纷纷上台执政。这一时期,有英国、法国、瑞典、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奥地利、挪威、丹麦、芬兰10国的社会党先后执政或者参政。这是欧洲社会民主党执政的第一次高潮。

社会党在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的政治影响再度大幅度上升。在这期间,西欧许多社会党的民意支持率空前提高,如瑞典社民党的得票率由1956年的44.6%升至1968年的50.1%,奥地利社会党由1956年的43%升至1971年的50%,德国社民党由1953年的28.8%升至1972年的45.8%。许多社会党在在野多年之后重新上台执政或者参加联合执政。到70年代中期,西欧共有12个社会党执政或者参政,党员人数比50年代初增加了三分之一,选民人数增加了40%,迎来了社民党执政的第二次高潮。

自1994年开始,社民党进入了战后发展和执政的第三次高潮。首先是北欧的瑞典、丹麦、芬兰先后在大选中获胜,重新取得执政地位。此后,比利时、奥地利、葡萄牙、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各党也在1995—1998年纷纷上台执政或参政,1999年,西欧地区共有14国由社会党执政或者参与联合执政。进入21世纪后,社民党的发展势头未见衰减,几个重要的社会党都经受住了换届选举的考验,继续主导欧洲政治舞台。

经过了两轮理论调整

社会民主党战后的第一轮理论调整以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哥德斯堡纲领为标志。1959年通过的哥德斯堡纲领概括了社会民主党在战后所遵循的各项理论原则:主张世界观的开放性和多元化,由工人阶级政党转变为全体人民的政党,坚持议会民主制和多党政治,同共产主义划清界线,主张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的自由民主权利,坚持以改良而不是以革命的手段争取社会公正和互助,等等。这个纲领宣布民主社会主义“植根于基督教伦理学、人道主义和古典哲学”,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是“自由、公正、互助”。在经济政策方面,哥德斯堡纲领主张实行混合经济。它在重申公有制要求的同时,为私有制和市场竞争保留了足够的位置。

时任联邦德国总理和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的勃兰特在70年代初与奥地利社会党领袖克赖斯基、瑞典社会民主党领袖帕尔梅多次共同商讨民主社会主义在新时期的理论问题,认为伯恩施坦主义也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情况,需要加以修正。他们一致认同“哥德斯堡纲领”的思想路线,认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概念是“自由、公正(平等)、互助(博爱)”,社会民主党是“启蒙运动的后代”,社会党是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一切民主进步力量的党,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政党。此后,其他西欧国家的社民党也纷纷以哥德斯堡纲领为样板,制定自己的纲领和政策。

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的苏东剧变不仅彻底改变了原苏东地区的政治面貌,而且也使西欧社会民主党在90年代初同样陷入困境。为摆脱困境,各国社会党力求在政策和战略方面有所创新。1994年起担任英国工党领袖的布莱尔提出的“第三条道路”,可以说标志着战后社会民主党的第二轮理论调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党的新“第三条道路”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坚持“社会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自由、公正、互助,但放弃阶级政治和左右划分,反对将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替代。提出要建立既强调市场功能又强调政府作用的“新的混合经济”,实现经济生活中的管制与非管制、社会生活中的经济与非经济的平衡。认为国家对经济的责任是社会党的一个基本理念,必须坚持,但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已经没有凯恩斯时代国家单独调控的可能,政府为经济提供条件而不能指挥经济,并要利用市场的力量服务于公共利益。要求建立强大的公民社会,承认政府在社会领域的作用是有限的,主张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制,实行一种广泛包容的政策,使在“老社会民主主义”的平等理想中受亏待的个人自由能得到发挥。认为福利国家本质上是非民主的,要改社会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国家,实行积极的福利国家政策,要把社会福利国家改造成一种主动的福利,其目的不仅是在风险面前提供职位,而且是要对机会实行管理。主张从纲领党进一步转变为选举党,淡化意识形态色彩,以现实需要和选举需要制订政策,以争取更多的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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