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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农技协的积极作用 黄 峻  
 

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商品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生产的需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在科技示范户、专业大户、致富能手以及民营“龙头”企业的带领下,一种农民自发、自愿、自建、自管的新型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简称农技协),在中国大地上悄然兴起。截止2003年,全国已发展农技协9.9万个,加入协会的农户达755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仅云南省的农技协组织就辐盖了全省三分之一的村委会。农技协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组织农民学习知识,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生命科学研究表明:“人类具有趋聚性和认知结构及别的习得能力,使人能够很自然地步入社会。”这样的人性规律,驱动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获取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建立一种能满足致富欲望和情感交流的新型聚集协作的群众性组织的愿望。以解决现实存在的农村组织结构远不适应农民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的矛盾。农技协这个农民自发自建的组织,其重要的功能就是组织农民学文化、学知识、学科技。农民们在农技协里,传授先进生产经验、交流思想感情、获取致富本领、掌握科学生活方法。云南省的各级农技协以农村致富函授大学为依托,本着“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每年招收农民学员十万人,占会员总数的60%以上。实践表明,凡农技协发展的地方,农民的文明素质就相对较高,科学种植养殖的能力就强,违法犯罪的案件就少,邻里关系就融洽。

组织农民合理开发资源,强化农民的科学发展意识。

当前,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情况相当严重,沙尘风暴、洪水泛滥、地震频繁……等,造成人与自然极为不和谐,生态与经济极为不和谐。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革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页)在这里,马克思不仅指出了环境通常是由人来改变的一面,而且强调了人的革命实践的特征:即人改变环境和环境改变人的方向应该是一致的。在农村,农民改造自然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劳动生产水平上。一是广大农民会员在农技协的长期科技知识培训中,增强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发展意识。二是农技协组织农民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品种”的方式进行生产,有效地克服了单家独户盲目地、粗放地开发资源的传统生产行为。三是农技协顺应市场的要求,创办大批无公害种植养殖基地、绿色食品加工企业、生态经济园区,有效地保护了生态资源和自然环境。

组织农民规模化生产,引导农民闯市场。

社会的发展和人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甚至可以说社会的发展就是人自身的发展,两者发展是一个双向同步发展的统一运动过程。农民在农技协里与社会发生直接关系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农民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马克思指出:“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协作。”(《资本论》第一卷第362页)生产的过程是人与人协作的过程,无论育苗栽培,还是施肥加工,每个生产环节都需要协作,既要与人协作,也要与生产管理部门、生产资料部门协作,只有协作的和谐,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形成社会性的生产。二是组织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流通的大市场相对接。这是农技协的鲜明特征。农技协引导农民从家庭经济走向集体经济,又从集体经济走向市场经济。按照市场的需求,调整农业生产。市场需要什么,农技协就引导群众生产什么。

实践表明,农技协的发展,带动了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推动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增强了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了农民的环保意识,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农技协已成为构建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农村和谐社会框架的一种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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