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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的族裔格局与族裔政策刍议 刘 泓  
 

美利坚人们共同体是一个多种族、多族群的共同体。除土著印第安人以外,其余都是“新航陆”开辟后从世界各地迁移来的移民。现在,美国有大小族群1500多个,其族裔成分之众多、种族分布之复杂,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

自19世纪中期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的族裔格局保持相当稳定的状态。其中的原因是什么?除了因为美国经济、军事实力强大外,其族裔政策对此究竟有何影响?本文试图简要分析美国族裔格局与族裔政策,为人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参考。

美国族裔格局的特点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多族群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从建国时起,它并未将国内的人民划分为不同的“民族(Nations,Nationality)”, 而是统一界定为“人(公民)”。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开宗明义写道,“我们美国人(We American people)”, 而不是“我们美利坚民族(We American nations)”。所以我们这里在谈及有关美国族裔的话题时,一直在使用“族裔(Ethnos,Ethnie)” 一词,而没有使用人们习惯上乐于采用的美国民族(National )问题、民族政策等说法。应予以关注的是美国人为自己选择的名字“美利坚(American)”。它的原意是指“美洲人”。从美国人口的地理分布及其族裔归属看,“美利坚”与“美国人”是不相关的。然而,将美国人指称为“美利坚人”这一举动,却为美国日后平等、开放的族裔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在事实上排除了任何提及原殖民地宗主国英国、其他民族或种族出身的可能性,强调了美国社会可吸纳一切民族或种族的自由性,以及不局限一个民族、一种语言和一种宗教的开放性。

在美利坚族裔格局的形成过程中,自由与开放这两种价值观念在美国人的思想意识中具有支配地位。而这两种价值观念,在本质上是不允许族裔排外主义的。美国早期民主思想家和建国元勋们坚信,以英国在北美十三块殖民地为基础建立的国家,应“为那些受欧洲暴政所迫而在异乡土地上寻求幸福的人们奉献一座圣殿”;这个新国家的族裔共同体应“包罗诸多民族血统”,成为“人类理性主义理想与人道主义理想的化身”,“永远灭绝族体优劣的偏见”;在这里生活的每位定居者,“都有权声称美国是他(她)的美国”;这个国家不是西方古典民族主义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一个世界”,世界上“所有的部落和族裔群体要在这里组成一个联合体”。

美国人实践自由与开放的价值观念在营造族裔格局方面的现实成果为,政府在客观上为统一、多样而稳定的族裔格局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在这种格局里,各族裔共同体在忠于国家的前提条件下,可从事任何族裔活动;任何族裔集团都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保持其独特的宗教信仰,用自己的语言出版报刊和书籍,创建自己的学校,并保持对其原属国的忠诚。同时,政府帮助和支持各移民集团通过各种社会组织机构,扶持本集团成员尽快适应美国社会文化。如移民银行向经商的人提供资本,建筑和信贷协会向房主提供抵押,互济会向家庭提供抵押疾病和伤亡事故的保险等等。另外,政府不反对非政治性族裔组织的存在,尊重人们对祖传信仰的皈依权和对族裔文化的依恋权,事实上鼓励了族裔传统文化的保持和延续,以及一体多元的社会文化的形成。

美国族裔政策的基石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多族群的国家,但不是一个“民族联盟”。它并未给予族裔集团以法律上的承认,也不容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一块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

不允许外来移民族群建立不同的民族政体或实行政治上的自治,是美国族裔政策的基石。在美国,族裔集团在政治上并未被给予任何认可和正式身份。除印第安人以外,美国任何族群的成员都只能是一名公民,不得以族裔身份为借口被剥夺参与政治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工作的权利;不得以族裔身份为理由,优先给予任何人以政治任命或选举的机会、工作或受教育的机会。印第安人所以会成为特例,是因美国政府将其作为美国最为苦难并需保留的古老人种,而采取了诸多挽救措施(印第安人按其血统有正式明确的身份,个人有权保持或放弃)的结果。

美国是一个基本由外来移民组成的国家,但它的宪法却没有明文规定“民族权利”。美国否认对民族实体的正式认可。政府在人口普查时并不问及“民族”,也不要求每一个受调查者必须选择一种民族血统。美国的族裔政策模式,一直是要抵制任何带有民族特征的正式政治实体的产生。这种模式确立的时间可上溯至19世纪初期。1818年,政府驳回了一些欧洲移民集团提出要在美国建立一个属于自己族裔集团的新德国或新爱尔兰的要求,明确表示:尽管美国有成千上万英亩土地,但是不会因此目的拨出分厘;“移民不享受任何鼓励其移入的特权,也不受到任何特殊的限制。移民与本国人的机会均等,既不多,也不少。”

需要指出的是,美国族裔政策的确存在着引人关注之处。主要表现在:首先,它是一种体现自由、平等价值观的族裔政策。虽没有对“民族权利”及其保护措施提出专门、明确的规定,但它着眼于各族裔集团的政治身份,以公民权总代一切,使得各族裔集团的人们在同一公民权利的基础上,生存、交流和发展,进而为种族的通婚和文化的趋同创造条件。1910年至今,美国非英文报纸和周刊发行量分别下落50%和75%以上。1870-1940年,美国人的族内婚比例从91.2%下降到63.64%。1960-1970年,就女性的种族间的通婚而言,印第安人从24.2%上升到39%,日本人从23.7%上升到33.2%,华人从10.8%上升到12.2%。到20世纪80年代,一些原来与外族较少通婚的族裔集团,外婚率迅速上升,比如在日裔美国人中,外婚率已高达60%。其次,它是一种体现开放价值观的族裔政策。从根本上剔除了偏狭的民族主义以地域和血缘为藩篱对族际交流与融合的阻隔,让各族裔人民生活在开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根据自己的竞争能力来适应美国社会的经济流动、地域流动和社会流动。它把解决族裔问题的注意力放在解决族裔间社会和经济不平等方面,始终把经济地位的改变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没有通过武力或同化的方式消除族裔身份,也没有提供便利使移民保持族裔身份。在美国人的观念中,“政府最重要的作用是改善经济环境,为人们提供充裕的工作机会,使经济不断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美国族裔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始终保持延续性,不断为自由、开放的族裔格局的形成与发展提供法律根据。

美国的种族主义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探讨美国族裔格局和族裔政策的优势,并不是说它们是尽善尽美的。在美国的族裔历史上的确有许多丑恶的内容。包括灭绝土著印第安人,曾经盛行于美国南部的奴隶制度,在美国人生活中反复出现的敌视外来移民、歧视黑人、反对天主教势力发展、顽固坚持学校种族隔离制度的做法,等等。在跨过19世纪晚期-20世纪初期这段种族歧视和排外风行的黑暗时代后,美国的族裔格局和族裔政策才逐渐走向美国开国元勋们设计的族裔蓝图。

可以说,种族主义是美国社会发展中一直未能彻底根治的病患,但它并不是美国族裔关系和族裔政策的主旋律。美国人在勾勒和解决族裔格局与族裔问题的过程中,更主要的是抛弃了族裔排外主义,选择了合众为一的客观发展道路。

美国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高度发展,与其族裔格局和族裔政策的包容性和稳定性相辅相成。前者为把美国各族裔集团的人民纳入共同的社会轨道,为增进族裔间的了解提供了重要条件;后者为美国社会的稳定与繁荣提供了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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