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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筑以人为本的人口政策和人口战略 穆光宗  
 

2004年无疑是国际人口与发展运动的关键一年,因为10年前开罗会议颁布了举世瞩目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确立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协调发展目标,即消除贫困、促进在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持续经济增长、加强教育特别是女童教育、促进性别平等与公平、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确保优质的包括计划生育和性健康在内的生殖健康服务,实现人口和现有资源之间的平衡,以及保障所有人权等。1994年开罗人发大会明确提出,一切人口与发展活动都应以人(human beings)而不是人的数量(human numbers)为中心。人口问题是人类自身命运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的问题特别是人的发展的问题。

2004年9月在我国武汉召开的国际人口和发展论坛的宗旨是要回顾总结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执行情况,交流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经验,讨论面临的挑战,探讨未来十年国际社会如何在南南合作和南北合作的框架下,更好地实现国际人发大会行动纲领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战略目标。其核心主题是消除贫困与促进健康,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必须追随国际人口和发展的潮流体现出对以人为本原则的尊重,处理好未来时期人口和发展的各种关系。科学的发展观需要科学的人口观。人口发展是中国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因为发展的主体是人、发展的归宿也是人,而人口是人的一个集合。根据全息理论,人口是发展大框架中的子系统。大系统或者说母系统需要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子系统也一样。科学的人口观也必然要求具备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素,这就是以人为本的追求,全面性、协调性和持续性的特质。

●中国的人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人口增长所致。也就是说,在现实问题中,既存在增长性的人口问题,也存在着制度性的人口问题。

●在处理当代人口与未来人口关系的时候,需要警惕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是短视的偏颇,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谋求当代人的利益,这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另一种是远观的偏颇,只看到远处却忘了当下,忽视了对现实的必要关怀。

●以“优化的和适度的生育”为新的理论指导,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人口发展道路。在继续适当控制人口增量的前提下,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地考虑个人、夫妇和家庭的权益。

1、人口政策:从“以数为本”到“以人为本”

在过去较长的一段时期里,我们重视生育的数量控制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如干群关系的紧张问题,统计数据的水分问题,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偏高问题,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殖健康问题和后顾之忧问题,等等。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就是更加强调对人权的尊重。20世纪90年代初,人口学界提出了“大人口观”,即人口问题的系统观决定了人口治理的综合观。1994年前后国家计生委提出了既要“抓紧”也要“抓好”的要求,其后大量的对生殖健康和优质服务的公共投入也显示了“阳光政策”的亲民风格。进入二十一世纪,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又开始启动。

稳定低生育水平新发展时期的基本挑战是如何从过去“以数为本”的工作模式逐步转向“以人为本”的工作模式。在政策措施上,则要“抓紧”更要“抓好”。从“以数为本”的工作模式逐步转向“以人为本”的工作模式,并不是说不关注生育数量问题了,而是说要有更宽的视野——即大人口的视野、生育现代化和人口现代化的视野和可持续发展的视野——中来考虑生育问题(而不仅仅是生育率问题)的解决。

其一、“稳定低生育水平”比“降低高生育水平”难度更大、要求更高。要激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使他们更加自觉自愿地实行计划生育,在工作机制上就要更加强调和风细雨和利益导向。群众利益无小事。以人为本是最基本的衡量工作好坏的尺度。

其二、“稳定低生育水平”不能就事论事,一定要同生育质量、生殖健康和生育权益结合起来考虑和解决。计划生育的后果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未来的人口发展中,我们要尽量减少人口控制的社会代价,特别是人权代价。

其三、“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是在稳定政策的大前提下,不断完善我们的人口控制机制。生育政策需要社会经济政策的配套。就其实质来说是利益的导向和激励问题,是利益的补偿和共享的问题。利益导向一是少生快富,二是优生优育,三是家庭幸福。利益补偿是说当公民为计划生育付出了代价之后有权利得到国家和政府的补偿。利益共享是说要让计划生育家庭分享到社会进步的成果。

其四,根据“三个代表”的群众利益本位论,我们还必须在生育理论上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干预生育的公共行为,使之实现经济学意义上的效用最大化。具体来说,我们不仅要重视生育行为的控制,而且要重视生育目标、过程和结果的优化。笔者坚信,“优化生育”将超越“数量控制”的工具理性,凸现出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是未来的大方向。

2、人口发展战略:统筹四个问题

新的科学人口观首先要完成一个认识上的转变,就是从“人口增长的视野”转变为“人口发展的视野”。人口发展包括了人口总量的变化和结构的变化,是一个更全面的概念。人口的协调发展实际上是安全发展,人口的持续发展实际上是积极发展。所以,系统的人口发展观实际上是安全的人口发展观、积极的人口发展观。人口安全、协调的发展是指要防范和减少人口发展的风险,以风险最小化为目标。人口的结构是健全的,人口的发展是健康的。在这个问题上,人口总量的控制或者说人口增量的控制与人口结构的优化有一个协调和统筹的问题。

人口积极、持续的发展是指人口的品质要不断得到改善,人口的力量形态要锁定在一个积极的状态上。一个积极、持续的人口是以结构的健康为首要前提,同时要增进知识总量和能力的发挥,就是一个人类健康的促进、人力资本的增进和人力资源的开发这么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特别是中国的制度发展和政策完善问题。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且要为人口安全的、积极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中国的人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人口增长所致,而是制度安排不当所致。也就是说,在现实问题中,既存在增长性的人口问题,也存在着制度性的人口问题。随着稳定的低生育格局的实现——到了90年代,我国人口的生育率下降到维持人口简单再生产的“更替水平生育率”以下,目前估计在1.6左右;制度性的人口问题将引起更多的关注。近年引起极大关注的“三农”问题就是非常典型和综合的制度性人口问题,而不单纯是乡村人口的增长问题。

过去是“从数量谈人口”,现在要转变到“从发展谈人口”。但必须强调,这里的“发展”不仅仅是指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和持续的发展,而且指人口自身的安全和积极的发展。为此,必须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筹男性人口和女性人口的发展

伴随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而来的一大人口安全问题是,由于出生性别比普遍、持续的失调导致两性人口非均衡发展,导致了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口生态危机”。人口也是一个生态系统。从人口安全的角度,我们完全可以提出一个新概念,就是“人口生态”。全国平均出生性别比已经从1981年的108.5上升到1989年的113.8、1995年的115.8和2000年的116.9,严重偏离了正常值域103-107。人口出生性别比有安全值域和非安全值域。如下图所示,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不仅超越了警戒线,而且偏离度越来越大。

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若持续下去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会造成巨大冲击,滋生更多不道德的和丑恶的社会现象,使传统婚姻家庭受到威胁。两性人口的不均衡发展将冲击现行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时在夫妻婚龄差超过文化许可范围的时候,可能导致两性伦理的崩塌。例如,婚配失当、婚外恋、第三者插足、人口拐卖、性行为错乱、离婚率上升等接踵而至。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甚至恶性的社会刑事案件等不断加剧。遗憾的是,在历史条件的严峻约束下,我们现在能做的已经不是拆除其引信,而是如何设法使一个已经点着引信的炸弹减少其爆炸的威力。

国内的研究几乎一致认为,性别选择性出生、漏报和产前胎儿性别鉴定的选择性人流是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出生性别比上升的主要原因。在理论上,出生性别比问题是狭小的生育选择空间或者便捷的技术辅助生育手段与更少生育但偏好男孩的意愿相互挤压和冲突的结果。促进两性的平等发展、设法消除歧视性的性别偏好固然是治本之策,但B超管理纳入政府管理体系也许是立竿见影的措施。

(二)统筹当代人口与未来人口的发展

在处理当代人口与未来人口关系的时候,需要警惕两种极端的倾向:一种是短视的偏颇,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谋求当代人的利益,这就是可持续发展问题;另一种是远观的偏颇,只看到远处却忘了当下,一切努力都是为着飘渺的未来却忽视了对现实的必要关怀。为了子孙后代却过度牺牲了当代人的利益,这同样不符合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代际公平原则。笔者觉得有必要提出“逆持续发展”问题来提醒这种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精神的倾向。

“逆持续发展”在形式上和数量上看似一种可持续发展,但在性质上和权利上是一种违背可持续发展的做法,所以“逆持续发展”是以破坏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方式来实现表象的可持续发展的过程,是以牺牲甚至是过多牺牲当代人的利益作为前提来预留满足未来人需要和发展所需条件的一种发展。激进的持续发展战略往往存在着“逆持续发展”的风险。“逆持续发展”缺乏权利平等的基础。先当下后未来,这才是可持续发展的真谛。持续发展不能回避两代人之间的权利分割和均衡问题。其中,当代人婚育权利和后代人生存权利之间的博弈是人口自身的协调、持续的发展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

从代际公平的角度出发,“非持续发展”和“逆持续发展”均不可取。从现实和当下出发的任何行为都有一个维护基本人权的底线伦理要求。我们需要走一条渐进而不是激进的持续发展道路。人口控制的界度问题在理论上一直有争论,有人主张继续严格实施一胎化,并以美国的生活水准作为这一主张的依据(李小平,2004),但包括笔者在内的更多的学者却主张放开二胎,如何在战略上确立一个适度的低生育水平?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三)统筹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的发展

系统论的基本观点是结构决定功能。人口的结构决定着人口的力量形态。人口的运行就像一辆列车的运行,只有均衡、畅通、正确的轨道才能确保人口列车的安全运行。人口列车的“双轨”一是数量,一是结构(素质可以在广义上纳入人口结构来考察)。如果双轨不协调,一轨高一轨低或一轨长一轨短,都将导致人口列车在倾斜中运行的安全风险。一个安全的人口一定是均衡发展的人口,无论是两性人口的发展还是老少人口的发展或者是社会和家庭利益的均衡,都不例外。人口安全是人口系统健康运行的底限,只有确保人口安全,才能实现人口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一个安全的人口是指人口的结构和功能处在平衡、稳定、健康的发展状态中,天然具备协调发展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因此,人口的安全性就要看人口的结构和功能状态,是指人口发展要维持自身的生态平衡、促进自身的生态优化。

人口的健康发展有一个底线要求,就是人口的安全发展。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几乎都有一个“安全”问题,“安全”在本质上是相对于“风险”而言的,“风险”是指不确定性可能产生的问题,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口安全是非传统的安全概念,是指系统的安全性。简要地,“安全”可以定义为低风险甚至零风险的行为、过程和现象。安全的需要符合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体现了人类文化的底限要求。“人口安全”则关涉人口这个特定领域的发展风险问题。一个不安全的人口是结构失衡(人口学意义)或关系紧张(社会学意义或生态学意义)、内含冲突的人口。如爱滋病这些传染病人口在增加,人口的不安全性在增加。通过性交、生育、哺乳、卖血、吸毒等行为,一些人口成为危险的桥梁人口。

一个安全的人口与一个不安全的人口有一个界限。安全是对问题严重性的一种刻画,无论是人口自身的安全还是不安全的人口对外部的影响,人口安全是对人口问题的另一种审视,是从人口系统自身的均衡性来说的。人口安全是一个量变引起质变的人口问题,就是人口的均衡性被不断破坏的过程,如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它的不健康一定影响到社会的不安全。随着“生命周期”(life cycle)的展开,我国最早一批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新生代”已入成家立业的阶段,同时他们的父母也开始进入老年。人为制造一批又一批独生子女风险家庭显然不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没有兄弟姐妹的独生子女手足亲情权的被剥夺、大龄独生子女伤病残缺的父母亲情养老权的受损害也是有悖以人为本原则的。政策性、制度性的人口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决策失误所致。未来的中国需要警惕掉入“发展不足的控制”甚至“无发展的控制”陷阱。

(四)统筹家庭人口和社会人口的发展

中国固然要控制人口,但人口控制过程中如何均衡社会宏观的利益和家庭微观的利益却是一个不得不小心处理的要害问题。当一胎化为核心的生育政策持续多年之后,我们无法不正视一个简单的事实: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

2004年7月下旬,我意外接到一位素昧平生的湖南省长沙市某企业女工的来信。请允许我摘录来信的一段话:“一年多前,我们的独生儿子不幸患恶性肿瘤,永远离开了我们。这对于人到中年的我们来说,无疑是天塌下来了。我们真是悲痛欲绝啊。孩子品学兼优,长得高大英俊,年仅17岁。在孩子患病的两年中,工厂效益不好,拖欠工资,但为救治孩子,我们四处借债,花费16万多元,终没留住这心爱的儿子。孩子走了,留给我们夫妻的是无尽的悲痛、思念和清贫的家。未来生活的孤苦、凄凉,让我们不寒而栗。我在想,今后怎么办?这一年,我四处奔波,吃药治疗,争取再孕,可是年龄大了,再生育无望。永远没有了自己的亲骨肉,家庭永远没有了快乐、幸福,常常是两人相对无言。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更凄惨的呢……”类似的家庭在全国不在少数。2002年,笔者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合作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研究时,就在甘肃、浙江、湖南、四川访谈过几十个独生子女夭折家庭以及其他的困难家庭。在低生育水平相对稳定之后,我们其实已经进入“后人口控制时代”,就是要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问题予以更多的关注。从理论上分析,独子家庭的风险表现在五个方面:

首先是孩子的成长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万一成长中途出现意外而孩子的父母年事已高,那么这个家庭的幸福感和未来保障就大受影响。如果这样的风险发生在父母已过适龄生育的中老年,打击将是毁灭性的。根据1990年全国生命表(两性合计),每1000个出生婴儿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由于死亡概率的变化十分缓慢,所以 5.4%和12.1%的家庭会经历孩子夭折的风险几乎难以规避。根据2000年五普数据,我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有57万之多。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风险。“独柴难烧、独子难教”,古有明训。一个孩子天然地缺乏同伴教育的良好环境。独子(女)的成长生态堪忧!由于父母的爱过分聚焦、期望过高、养教方式不甚科学等原因,相当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问题的困扰。希望和压力并在,孤独和脆弱同行。一个孩子并不能绝对保证成才,如果孩子不成器,就可能成为大问题,老无所靠反成其累。另一个不被关注的方面是一旦独生子女父母重病或者死亡或者离婚,那么对独生子女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将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第三是家庭的养老风险。如果前两个风险发生,养老风险必然发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风险,养老风险依然存在,譬如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两代人的关系、居住安排等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发生生活照料风险、精神赡养风险甚至经济供养风险。独生的决策实际上放大了孩子未来的养老负担,因为家庭养老缺乏最起码的回旋余地。当孩子的抚养成本逐渐转化为养老价值的时候,多子女家庭生育的正面效用明显超过了独生子女家庭。如不解决好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群体,就可能成为农村中一个不断扩大的困难群体和新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如果没有持续的、规范的、诚信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托,不用等到将来,现在我们对未来的风险就可一目了然。

第四是社会的发展风险。同样逃不脱风险因果锁链的制约。前面的风险发生的话一定会波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因为独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会,那么他们能不能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就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第五是国家的国防风险。一旦发生战事或者需要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献的时候,国防的风险也是多少存在的。

在所有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从婴儿到童年而少年,到青年再到壮年和老年),风险问题可能转化成难以补救的家庭灾变——大龄独生子女夭折同时母亲已不能再生育的情形就是如此。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那么“风险家庭”就转化为了“弱势家庭”。这些弱势群体的存在时刻提醒着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关怀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陷入困难境地的原因归结起来是“风险因素”所致。“风险因素”可以区分为两种:即“生育风险”和“非生育风险”。“生育风险”是指生育本身带来的风险,这里特指独生可能遭遇的危险。“非生育风险”是指父母生存风险、家庭经济风险和公共安全问题。如计划生育父母发生伤病残缺问题,或者因为在贫困地区家庭经济不好,或者遭遇了车祸、火灾等意外事件。由于当今的中国社会在急剧转型,生态环境失衡,社会冲突增多,社会心理脆弱,风险接踵而至,导致独子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受到严峻挑战。图2
从生命周期的视角有助于我们理解独子生育的风险性:

首先,要确立一个“大前提”:假定母亲的生育年龄(可以以平均生育年龄为起点)是25岁,而母亲需要照料的年龄是65岁及以后,母亲存活年限是75年(以平均预期寿命为限),那么在40甚至50年的历史中,独生子女的生存风险必须为零(不能发生严重的伤残更不能夭折)。否则,独生子女的家庭养老(至少包括经济供养、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就免谈。

其次,要确立一个“小前提”:父母(以母亲为代表)需要养老的时刻在孩子40岁以后到来,这样就区分出了两个生命阶段,一个是能力储备阶段,另一个是能力发挥阶段。这里所说的能力当然是指独生子女的养老能力。“能力储备”与第二种风险有关,就是成才风险。独生子女必须成才,能自理还能赡养父母。在能力储备阶段,就是好好活着,成龙成风,准备好赡养父母的能力。“能力发挥”与第三种风险有关,就是关系风险。独生子女家庭的关系必须是和谐的,否则,会影响到独生子女“子家庭”对独生子女“母家庭”的赡养意愿和赡养能力。

在独生子女家庭中,独生子女是养老的唯一责任主体。所以独生子女的养老成本(特别是机会成本、照料成本、时间成本)比较巨大。这么一个简约的框架性分析足以说明独生子女家庭存在的巨大风险。一旦遭遇了成长风险、成材风险和养老风险,独生子女家庭就极可能马上转化为“弱势家庭”、“残缺家庭”、“病态家庭”。这种负向的家庭变迁遂成计划生育时代社会的巨大创痛。上述风险的发生既有时间上的前后向关系,也存在着因果上的联系性。这种风险锁链告诉我们,孩子的命运、父母的命运、家庭的命运和整个社会的命运都是相关的。单个独生子女的问题是社会发展问题的必然组成部分。

高风险性在母亲35岁(35岁大致可以确定“适度生育”和“风险生育”的临界年龄)之后就一直存在,伴随到生命周期的终端。高风险性逐渐放大且不可逆转,随着生命周期的展开,独子家庭日趋脆弱。在母亲不具备再生育可能性之后,独生子女家庭就彻底转变为一个问题家庭、残缺家庭。几千万独生子女家庭的问题将在2020年之后大面积产生,之后逐步升级,人口年龄结构和赡养结构问题浮出海面,成为我们新的困扰。

笔者的主张是:从整个生命周期的框架出发完善生育政策,直面独子生育所隐含的潜在风险,以“优化的和适度的生育”为新的理论指导,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人口发展道路。在继续适当控制人口增量的前提下,需要更多而不是更少地考虑个人、夫妇和家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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