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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霸王条款政府可做什么 邓聿文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近日在征集2005年主题活动发布会上透露,信息产业部正在组织各电信运营商对电信格式合同进行整理规范,不久后将出台政策对电信业“霸王条款”进行约束。此前,浙商银行根据中消协对银行霸王条款的点评,已宣布将按修订后的个人住房贷款格式合同与客户签约,根据新合同,借款人(客户)将有自选保险公司,对抵押房屋投保等权利。

去年以来,中消协对电信、邮政、房地产、汽车、银行等五大行业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但收效甚微,没有几家企业进行回应,更别说整改了。此事被媒体形容是中消协的“尴尬”。应该说,出现这种情形并不意外。看看中消协点评的这几大行业和企业,哪一个不是市场的“巨无霸”,都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有的甚至还带有行业行政功能。霸王企业“出产”霸王条款,自然很正常。以中消协的行业协会的身份想要人家自行取消那些霸王条款,人家才懒得理你呢?

但如果借助政府之力的话,事情可能就不一样了。因为,尽管我们希望用市场的力量来平衡霸王企业,可事实上,目前只有政府的力量才能做到这一点。就像这次信产部对电信业霸王条款的清理,主管部门不说话,企业对中消协的警告无动于衷,信产部一发话,企业就开始清理行动了。所以,这事也告诉我们,在消除霸王条款上,政府是有所作为的。

原因在于,霸王条款的形成直接与政府有关。市场经济实行初期,消费者并没有作为市场主体出现,政府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利益,而消费者的权益被放在了一边,这是导致不平等格式合同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目前大量的格式合同文本就是当初在政府帮助或者指导下制定的。中国移动的一位工作人员就曾向记者表示,在他们的霸王条款中,有不少都是根据主管部门的内部文件制定出的具体规则。

现在,消费者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开始出现,政府部门也应该相应转变角色,站在监管的位置上,来平衡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对企业显失公平的行为,进行制约,以此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政府还可为霸王企业培育市场竞争者。霸王条款之所以能够横行,背后无非是借助霸王企业的力量。所以,要消除霸王条款,关键是要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只要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就可以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制定霸王条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不过,任由市场的力量自发地生成竞争者,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培育市场竞争者,不失为打破垄断的一个办法。中国电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有了联通的进入及随后电信的一分为三,才初步形成了今日的竞争局面。浙商银行也是一个例子。

当然,在借用行政力量消除霸王条款时,必须防止政府这只手伸得过长,干预市场自身 能决定的事。从根本上来说,何时垄断行业的垄断格局真正被打破,何时企业的行政色彩完全褪色,也就距离霸王条款退出历史舞台的日子不远了。换言之,什么时候没有了霸王企业,什么时候也就没有了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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