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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让学习成“作秀” 娄子丹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全国各地城市以敏锐的洞察力争相拉开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帷幕。许多城市制订目标、开展理论研讨、树立先进典型,也颇有成效。但深入基层调查,发现仍有不少城市的人们对创建学习型城市反应平淡,缺乏热情,更谈不上自觉性和主动性,甚至不少人产生厌烦情绪和逆反心理,抱怨党和政府开展“作秀运动”。

群众泼的当头冷水应该引发我们的深刻思考。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党和政府,产生这种“推而不动”现象与有些领导干部没有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有直接关系。

建设学习型城市,本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它要求以人为本的氛围,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因此,学习型城市的理论本质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一致的,一个以全面学习为特征的学习型城市,必然是真正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我们党和政府倡导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决定正确无疑,关键是各级党政干部要始终按照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和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

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提升人的学习力、激发人的创新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解放生产力的关键。学习型城市建设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为人民群众谋取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为人民群众素质的提高和人的潜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应该重视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意义,把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升人力资源品位摆到突出位置。如果脱离了群众,把搞学习型城市建设当成是赶时髦、追新潮的工作,或者仅仅作为领导的“政绩工程”,领导下任务、摆样子,基层“响应号召”,应付差事,走走过场,没有了解人民大众的学习需求,也没有真正为人民大众的学习提供便利,一句话:没有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样的“学习型城市”,只能是“作秀”。

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就要坚持创新机制。科学的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体制机制。机制是“风向标”,对人和社会的发展有引导作用。什么样的机制,就决定什么样的发展。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建设学习型城市,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新机制上,引导人们正确学习,搭建让人们的学习力大展身手的平台,促使学习力成为社会发展的内部驱动。而人们学什么,什么时间学,怎样去学,则由他们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己决定。政府越俎代庖,规定在不恰当的时间,完成人们根本不感兴趣的学习任务,必然引起不满。

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学习型城市的建设,就要坚持按规律办事。建设学习型城市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的系统工程,它也有自身的规律。大多数城市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历史也不过三、四年,甚至更少,道路还很漫长,而我们是刚刚踏上征程,摸索的规律也是凤毛麟角。所以我们应该戒骄戒躁、循序渐进地创造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必要条件,包括发达的信息和知识的传播路径,开放互动的学习制度,深度开发的人力资源体制等。如果急于求成,为要在几年内建成学习型城市的目标所迫,拔苗助长,后果或许不仅仅是群众抱怨“作秀”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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