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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考生比例是衡量教育公平的尺度  
 

2004 年6 月8 日《中国经济时报》梁发芾的文章说,今年高考农村考生占报名总数的55%,首次超过城镇考生人数。这表明我国教育公平程度的增加。但是,55%这个比例,比起占人口近80%的农村人口基数来,还是不成比例。这个数字中,我们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教育城乡差距造成的不平等。

城乡教育差距的突出体现是城乡学生占有的教育资源严重不平等。农村学校,无论经费、师资、校舍还是其他设施(如电脑、体育、文化器材)都远远低于城市学校。城市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出资,而农村教育经费长期以来由农民集资和教育附加费筹集。

教育资源的匮乏,直接结果是农村学生辍学率高,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低。目前我国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年,比城镇平均水平低2.5年。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本来,农村适龄儿童总数应该在城镇儿童2—3倍,但是,在辍学和低升学率面前,农村学生在不断流失,进入高中的农村学生已经大量减少,到读完高中参加高考的时候,农村学生就不可避免地少于城镇学生。今年这种状况有了改变,但是,这个比例仍然是偏低的。

高等教育虽然不是政府提供的纯粹公共品,但是,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还是由国家投入为主。既然如此,这种国家投入兴办的事业,理应向面向全体公民,让全体公民都有在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接受教育,提高素质。虽然,现行高考制度在形式上是面向全民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人人可以应考;只要成绩达到要求人人可以入学。但是,如果考虑到大量农村孩子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升入中学,过早离开校园,在距离高考还很遥远的地方就不得不停止了脚步,考虑到农村学生由于占有资源方面的限制而在学习成绩上存在差距,那么,教育和高考的公平性在实质上还是不平等的。要改变这种不平等,国家应切实在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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