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国家大局 思想理论 市场经济 民主法制 学术思潮 科学技术 中外历史 干部教育
当代世界 参考文摘 社会观察 党的建设 文化教育 军事国防 文学艺术 特别专题
 
  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缓慢的原因  
 

我国与西方电子政务的起步时间相近。美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把因特网由军用扩展到民用。而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也是从20世纪80年代办公自动化(OA)起步的。在1983年10月,国务院就批准组建国家计委经济信息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国经济信息管理系统的长远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

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中,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与西方的距离却逐步拉大。2003年联合国对191个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了测试,排在前面的国家依次是美国、瑞典、澳大利亚、丹麦、英国、加拿大、挪威、瑞士、德国、芬兰。中国排在第74位,属于中上等水平。从排列顺序中不难发现,中国电子政务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的差距之所以比较大,其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缓慢。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关键性的信息技术都掌握在美国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手中,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应用最广泛的系统架构就是美国的Windows操作系统加InteI的微处理器。然而,微软公司关于Windows操作系统是源码不开放的私有软件,关于Windows是否可信赖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

我国的电子政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仍处在初创阶段,信息安全产业更是起步不久。我国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拥有量少,产品安全质量程度不高。在核心技术方面对外国的依赖,为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技术是电子政务的基础,这个问题如不能尽快解决,将会严重制约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

统一的电子政务评估体系尚未形成。现在各国都十分重视电子政务标准化的建设问题。美国在大力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也开始对原有政务业务处理的流程进行调整和规范化。但目前美国的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还相对比较零散,主要集中在各独立的政府部门体系内部进行。

时至今日,我国还没有与电子政务运行特点相吻合的先进的绩效评估体系。电子政务技术标准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已陆续都建立起来后,这一问题将会严重障碍电子政务的发展。因为电子政务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不仅会引发条块利益之争,而且会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我国银行系统的联网,就是由于原来的建设技术标准和传输协议不统一,结果无法连接。于是,国家又被迫投入巨资,才把业已存在的各个系统连接起来。因此,能否尽快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评估体系,将关系到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发展速度。

电子政务应用领域建设差距较大。西方发达国家特别重视电子政务应用领域建设。2001年,德国在383项公共管理服务中,有21项实现了在线服务。到2004年,大部分已实现了在线服务。德国总理施罗德承诺,在2005年底前,全部实现在线服务。

美国政府机构的应用系统也早已经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阶段,正在向更加复杂的机构内外结合的业务领域发展,向真正的电子政务迈进。其国防部的旅行(出差)系统,可以为所有美国军人提供从出差审批到旅行机(车)票和旅馆预定、费用领取和报销等全过程服务。

然而我国的政务却重新建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时至今天,不少领导还把电子政务只当成一种“术”,一种新技术。以为只要投资,有了硬件设备就算建成电子政务。其实,电子政务,关键在政务。即利用电子技术获取信息资源,提供信息服务。特别要与公众互动。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国目前电子政务发展程度仅为22.6%。更严重的是一个政府里有好几个网,其实只要对已有的设施尽量利用,加以整合就能形成一个很好的网络。但是,现在的做法往往是再建一个新网。结果一些地方政府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建起的网站乏人问津,成为信息海洋中一个又一个分割的信息孤岛。

保障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远不完善。电子政务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了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都制定或修改了相关法律。如美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英国政府2001年5月通过了《电子通信法》,确立了数字签名的法律地位。

然而,我国在保护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方面的电子政务立法一直是滞后的。我国目前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只是由行政机关对互联网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行政法规。政府信息化缺乏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一是保障政府信息化的基本法律缺乏,如缺少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法。二是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法律法规的欠缺势必会阻碍电子政务建设的进程。

领导机构不健全影响电子政务的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特别重视电子政务领导及管理机构的建设。美国电子政务从一开始就由前副总统戈尔主抓。小布什总统上台后,则进一步实施了“联邦CIO理事会战略计划”,以加强对电子政务的领导和管理。日本政府更重视电子政务领导及管理机构的建设。2000年7月,日本成立了信息技术战略委员会作为政府集中研究信息技术的组织。

我国从中央政府到地市级地方政府一般都建立了信息管理机构,在领导、管理电子政务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机构还很不健全,作用也很有限。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不顺。国家信息办公室归国务院领导。但是,地方政府的信息办公室(或称信息中心)则有的地方归政府办公室领导,有的地方归科技部门领导。有的地方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有的地方则变成了事业单位。二是职能不清。本来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领导机构应统一领导、管理电子政务工作。但是,现在普遍担负不起这个任务。也就是说,政府对公众的电子政务和政府对企业的电子政务服务等,尚无职能部门管理。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原因。

俗话讲:“对症下药。”我们找到了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电子政务差距的成因,就可以从电子政务建设的认识层面、操作层面以及技术层面确定对策。我相信,只要全国上下齐心努力,中国电子政务建设就会很快打开新的局面 。(作者于新恒系吉林省委党校教授)


 
   
打印本页
好友推荐
发表观点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学习时报社 电子邮件: xxsb@263.net 电话: 86-10-628051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技术支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200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