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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推进公共服务创新  
 

——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综述

本报讯(记者 范 伟 兰文飞)以“中国和欧洲国家公共服务创新”为主题的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于2004年6月9日至11日在国家行政学院举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华建敏、欧盟欧洲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团长安高胜大使、英国首相办公室首席政策顾问、政府战略部主任杰夫·摩根到会并致辞。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陈福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唐铁汉出席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做了总结。来自中欧12个国家、地区的220名官员、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加有效地提供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中心内容,分析了中国和欧洲国家政府公共服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就公共服务的理论创新、职能创新和体制创新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

政府公共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与会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增加公共产品的数量,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初步形成了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等全方位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总量有较大的增长。但总的看,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还比较薄弱,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公共服务存在着城乡失衡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农村的公共服务不到位,对农民的公共服务水平大大低于对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比重低于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比重。2001年,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家庭可支配收入为6859.98元,其中转移性收入1630.36元,占全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3.71%,而同年全国农村家庭纯收入为2366.40元,转移性收入87.90元,转移性收入仅占全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3.71%;二是公共卫生资源的城乡配置不公平。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我国城乡人口比例大约为36:64,但城市公共卫生资源占全国公共卫生资源的60%以上;三是社会保障的提供不公平。城市的社会保障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人均社会保险费的城乡比例是24:1。

公共服务存在着地区失衡的问题。如上海市2002年人均教育、科学与财政支出为960.80元,人均社会保障与救济财政支出为204.28元,而贵州省同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87.19元、79.9元,仅分别为上海市的19.48%与39.11%。

政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投入不平衡。政府直接用于经济建设服务的费用明显偏高,而用于社会服务的费用仍然偏低。以2003年中央财政支出为例,2003年,中央财政收入12465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156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是855亿元,仅占当年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46%左右,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

人与自然环境的不协调。长期以来,政府充当了经济建设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色,在实践中造成一些发展失衡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对一些企业超标排污、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监管不力,存在地方保护主义行为。

与国际上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还较为薄弱。据世界银行统计,1994-1997年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NP的百分比约为5.4%,欧盟国家这一比重为5.3%,而中国同期比重只有2.3%。1990-1998年,高收入国家的公共卫生保健支出占GNP的百分比为6.0%,欧盟国家这一比重为6.7%,而中国同期比重只有2.0%。

优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对策建议

与会者一致认为,当前我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基本思路应该是:

一是改变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总量与比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提高公共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并且努力做到经济性公共服务与社会性公共服务相协调。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合理界定与调整中央与地方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财权与事权,有效实行转移支付。

二是制定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保证低收入人群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欧盟国家的经验表明,确立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非常有必要。欧盟等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部分内容,而其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两部分是专门针对社会最低收入人群的。在保证最低社会保障、初级卫生保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以保护贫弱者为重点,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从而实现使人人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制和模式。公共服务体制创新是公共服务创新的核心内容。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制。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供给模式,实行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即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对那些不具有规模经济特征、进入门槛比较低的公共服务项目,逐步向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开放,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对那些规模经济特征明显、进入门槛较高的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公共部门内部的竞争;对仍要依靠公共部门来提供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防疫等重大项目,要加强监管,保障公正,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是高度重视农村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失衡问题。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力度,解决“三农”问题,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和着眼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政策上、法律上、制度上、投入上采取坚决措施,增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调整供求结构,保护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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