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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医保:一个沉重的问题 叶秋霞  
 

——对海南省儋州市4个乡镇农村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现状的调查

前不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农村公共事业现状调查小组”对儋州市和庆镇、雅星镇、光村镇、白马井镇等四个乡镇的农村公共事业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涉及80户农户,有效问卷64份,涉及64户362口人,本文就有关农村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现状作一个说明。

(一)农民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小病防治和重病治疗,“有病无钱医,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调查显示,受访者2002年户均医疗开支为76.7元,人均开支仅13.6元。农民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小病防治和重病治疗,73.4%的农村家庭的医疗开支主要用于发烧感冒等无须住院的小病防治;40.6%的农村家庭医疗开支用于治疗重病,包括肺结核、严重的胃病、胆结石等;35.9%的农户把钱花在检查与预防上,但对多家农户的深入访问发现,这并不能说明多数农民已经改变“以治为主,预防不重要”的观念,2003年多数农民增加了检查和预防的医疗开支,主要原因是年初的SARS肆虐,以及去年5、6月份儿童乙型脑炎流行引起恐慌。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9.4%的家庭医疗主要开支用于生育,据了解,大多数的农村孕妇产前不检查,为了节省费用,到价格低廉、卫生条件差的非法诊所、甚至在家中生产,产后遗留下来的疾病严重影响了妇女的健康,和其他慢性疾病一样,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会到医院就医的。面对日益上涨的医疗费用,大多数农民或者延误就医小病拖成大病,或者因病致残、致贫。在农村,人们视病如虎,家里人得了病怎么办?大部分调查对象称,“躺一两天”或“喝些自制的凉茶、草药”。医疗所和医院收费过高是一大原因:据一些农户反映,治感冒在私人诊所至少二三十元,到镇卫生院或市医院可能是上百块;如果是重病,一个家庭可能倾尽两三年的收入,甚至要卖牛。我们所调查的村庄几乎都存在“有病无钱医”的现象,这些“有病无钱医”的例子包括:肺结核病、胆结石、病毒性关节炎、骨髓病等。

(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凋零,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工作薄弱,流行病尤其是儿童流行性疾病预防工作不到位。

过去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已经不复存在,除了县一级的医疗机构仍比较全,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和防疫站,乡和村这两级的医疗体系是极为不健全的,尤其是村一级的网底实际上已经破了。在我们访问的6个乡村中,只有雅星镇通共村委会中有一个“合作医疗所”,但是实际上已经承包给个人,该医疗所目前只有一位亦医亦农的赤脚医生,一个没有受过正规护理训练的护士。众多的农村地区,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上处于凋零状态,寥寥无几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质量不高,也不可能提供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等服务,镇卫生院的预防触角又难以到达边远的山村,这使得流行性疾病在边远山村肆虐。

调查表明,23.4%的农村家庭的孩子免费获得了疫苗接种;75%的农村家庭自费给孩子接种疫苗;尚有1.6%的孩子没有接种疫苗。

尽管大多数的家庭都自费给孩子接种了疫苗,但乡村儿童疾病预防还是相当薄弱的。据了解,每年的5-10月,是海南省乙脑流行期,其中5月中下旬至6月上中旬为第一个流行高峰期,9-10月进入雨季,蚊子容易孳生繁殖,是第二个流行高峰期。去年截至6月24日,海南省共发生12例乙脑病例,其中死亡1例,患者最小的2岁多,年龄最大的也才10岁,八成为5-10岁之间。全部患者皆没有接种过乙脑疫苗,发病的儿童都生活在经济水平较低、卫生环境较差的农村地区,有的甚至在人畜禽共居的环境下生活。

按规定,从出生到年满10岁,每个孩子必须注射7种疫苗,分别是卡介苗、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活疫苗、乙脑疫苗、乙肝疫苗、风疹疫苗。前四种属保障接种,费用共55元;乙脑灭活疫苗前后需打5针,共15元;乙肝疫苗4针,共19元;风疹疫苗15元。加起来,一个孩子光接种计划免疫范围内的疫苗就要104元,对普遍低收入的农村地区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本属政府管辖范围的预防保健,目前也进入了市场。如小儿麻痹预防疫苗,应该由国家支付疫苗的购买费和注射费,但是据调查,不少乡镇的村医都帮助县卫生院收取注射费和疫苗购买费。另外,流脑、甲肝、流感、狂犬病作为特殊的医疗服务,注射费用均未列入国家支付,甲肝的疫苗购买费也由个人支付。

(三)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全崩溃,农民缺乏分担医疗费用的保险机制。

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曾广泛地实行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身的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曾把中国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改革以前,有85%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但20世纪80年代以后,合作医疗大面积滑坡。现在只有10%的村有合作医疗,而且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在我们所调查的乡村里,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完全崩溃,广大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缺乏分担医疗费用的保险机制,基本上处于自费医疗的状态。

(四)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缺位,政府救济有限。

调查中,93.8%的农户从未享受过政府提供的任何社会保障,只有4.7%的农户表示曾获得政府救济,1.5%的农户获得自然灾害救济。而且款项非常少,少则3-5元,多则几十元。获得救济的农户甚至不确切知道这算是优抚还是最低生活保障。尤其是家庭中缺乏劳动力的农户生活几乎完全没有保障。一些农户发出疑问:都说农村改革把农民从无效率的人民公社和大锅饭中解放了出来,为什么我家的日子反倒不如人民公社时期?

20多年以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改革是成功的,它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然而相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却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理论上,税费改革以前,农民上缴的乡统筹有15%用于解决五保户、优抚、退伍兵等;税改后,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20%的农业附加税来替代乡统筹村提留在农村公益事业中的作用。然而,实际上,这笔本该存在的经费要么不存在,要么到不了农民手中。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缺位已经成为事实存在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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