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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能力本位的用人观  
 

——论学历、年龄、考试的相对性

笔者是广东省中山市第三批赴美进修学员之一,在美国洛杉矶加洲洲立大学进修近一年,研究的重点是美国公职制度。通过研究和考察,笔者发现,这个国家的公职人员的学历、年龄其实并非我们想象的越高越好或越年轻越好,虽然考试是录用或晋升公职人员的重要手段,但也不是绝对的,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记录亦非常重要。这给我们极大的启示,值得我们深思。笔者认为,我们应走出学历、年龄、考试绝对论(即“一刀切”)的误区,树立学历、年龄、考试相对论的务实用人观念。

学历相对论

美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其公职队伍适应这个最发达国家的公职部门的良性运作,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美国公职部门对其公职人员的学历要求,绝不是越高越好。获得博士学位的人,绝大多数在大学或科研机构里工作,博士在公职部门并不特别受欢迎,硕士公职人员的比例也不大,多数公职人员的学历为本科或以下。公职部门多以兼职顾问的形式聘请高学历的专家,为其提供决策咨询,而不作为专职公职人员。

笔者认为,这是有道理的:第一,公职部门与大学、科研机构在用人上是有区别的,前者需要的是服务型、管理型的人才,而后者才需要“高、精、尖”的研究型人才。公职部门需要研究型的决策顾问,可以聘,不必“养”。第二, 能力与学历并没有必然联系。“德才兼备” 的“才”也并非指学历,而是指才能。学历不过是学习的经历,文凭即这段经历的证明书,这个证明书并不必然证明经过某段学习的人就一定具备某种能力。第三,“知识化”不等于学历越高越好。干部队伍要知识化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但他也曾指出“人才是有的,不要因为他们不是全才,不是党员,没有学历,没有资历,就把人家埋没了。”可见,小平同志的“知 识化”并非指学历,而是讲能力。所以,笔者认为,我们的公职部门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时,千万别认为学历越高越好。学历要讲,但要讲学历相对论。

年龄相对论

在美国,公职人员的年龄既不影响参加竞选,也不影响获得晋升与政治委任,涉及年龄的问题,问都不能问。

我国提倡干部队伍“年轻化”,这符合国情,有必要。但是,第一,“年轻化”不等于“低龄化”,前者是相对概念,后者是绝对概念。笔者认为,“年轻化”的提法是科学的,有较大的灵活性,它符合不同层次的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要求,譬如,60多岁对于70多岁属年轻,50多岁对于60多岁属年轻,40多岁对于5 0多岁又属年轻,如此等等。而“低龄化”则是对“年轻化”的绝对化。这里,我们要注意这个“轻”字,“轻”是轻重的“轻”,而非青年的“青”。轻重是相对的,而青年则无相对性可言。提倡干部队伍“年轻化”, 绝不是说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越年轻越好,它必定有一个度。第二,领导班子“老、中、青”相结合是科学的组合。按我个人的理解,年轻化是指在某一特定的领导层中,不应全是年长者,而相对地应有“老、中、青”三个年龄段的人的结合。这种结合既有利于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也有利于充分发挥这三个年龄段的人的不同智慧,从而得出科学的决策。第三,“低龄化”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将“年轻化”同于“低龄化”的结果是:地市一级,40、50岁的公职人员已属大龄,区(县)一级,35岁的公职人员属大龄。这既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对年长者的不公平。

培养人才不容易,培养一个领导人才更难,培养成本是惊人的。这批人正处于人生中精力与成熟并存的最佳时期,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源正待发挥更大作用,还有20多年或10多年的高产期,但是,就因为年龄绝对化而失去发挥的机会,这种浪费太可惜。笔者认为,年龄不应是干部晋升的决定性因素或障碍,而决定性因素应是:是否能卓有成效地工作、是否有创新的工作热情和能力、是否能为我们的事业带来新的局面。

考试相对论

在美国,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的录用与晋升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已成为美国公职部门录用或晋升公职人员的重要手段,并且考试形式多样,每一形式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能力测试性,但是,考试不是绝对的,考试成绩不是录用或晋升的唯一标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记录也非常关键。

目前,我国录用或公开选拔公职人员也实行考试的方法,但是,第一,考试形式单一;第二,考试内容缺乏针对性;第三,知识性测试成份多;第四,难于检测素质和实际能力。有鉴于此,我们应更加注意避免一考定终生或考第一名定终生的情况,应更多地注重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记录。

我们讲求的是实事求是的用人原则,在选拔和使用干部时应坚持能力本位的务实用人观,竭力避免“一刀切”、“绝对化”的做法,把我们事业真正需要的人才用在刀刃上,学历、年龄、考试成绩不应是我们选拔、使用干部的绝对标准,而应讲相对论。 (作者王春旭:广东省中山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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