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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在哪?——读一号文件  
 

●落实《意见》中的有关政策,政府各部门要清理各种不利于农民工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种文件中歧视农民到城镇中就业的规定,特别是清理和彻底废除各种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收费性条款

●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权益,改革征地制度,首先要区别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次,要遵循市场供求规律,平等交换,国家要补够土地的价值,要考虑农民长期的生活和社会保障

●《意见》中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从体制上切断县乡各部门和七站八所对农民的收费渠道,釜底抽薪,逼迫县乡机构进行精简和分流改革,进而达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加大对“三农”投入,从战略上讲,一是投入要集中使用,要使钱化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到处撒胡椒面,哪里也没效果的支农结局;二是要改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培育贫困地区农村和农民的造血机制,实现农村农民的自我积累和可持续发展

□周天勇

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后觉得,这次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出台的措施较多,政策含金量较高。2004年,甚至一个更长时间,如果将这些政策认真落实好,农民的收入就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归纳起来主要的有这样几个方面。

落实进城就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

由于中国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生产规模太小,农村和农业中收入增加十分有限,农民外出务工增加的收入已经占到年农民增收部分的70%以上。为了破除一些农民工进城的体制性障碍,中央在这次《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保证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改善劳动条件,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落实这些政策,政府各部门要清理各种不利于农民工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各种文件中歧视农民到城镇中就业的规定,特别是清理和彻底废除各种对农民工和用工单位的收费性条款;政府及各部门首先要以身作则,不上欠债工程,打击欠发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非法行为;劳动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要检查用工单位的工作环境,保证农民工的正常休息和安全工作条件;教育部门不得歧视农民工子女的入学,考虑到农民工对城市的巨大贡献,地方财政应当增加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受教育的经费拨款;对于有固定工作和职业,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要在城镇中定居的,应当给以落户。这些政策落实到位,外出务工的1亿多农民,从进城务工中获得的收入可达8000-9000亿。

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有关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及交通建设占用耕地达1亿亩,即使按照最低价每亩4万元计算,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和交通用地的总价值在4万亿人民币。但是,给农民补偿的部分,最多不到5000亿。1978年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通过不合理的土地征用体制至少积累了3.5万亿资金。因此,要强化农民对土地的权益,改革征地制度,首先区别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公益性用地,国家可以征用和征收;经营性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直接进入用地市场。其次,要遵循市场供求规律,平等交换,国家要补够土地的价值,要考虑农民长期的生活和社会保障。而经营性用地,农民可以与用地商直接谈判,用卖地、租地、入股等方式,获得到自己合理的土地权益。这项政策如果落实,每年用地规模在250万亩以上,农民可以在土地交易中增加500-800亿的收入。

鼓励农民创业的各项政策

目前农村中有5亿劳动力,全国有19.5亿亩地。按照每个劳动力种30-60亩地能达到城镇最低收入水平计算,只需要3500-7000万农业劳动力,除去已经在非农业中就业的,农村中过剩劳动力达2亿多。这些劳动力要向非农产业转移,但是国家不可能投资办厂来吸纳,城市单位吸纳也有一定的限度。因此,需要农民自由择业和创业,国家要给以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这次文件提出,对农民创业,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要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如果这些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农民创业,每年有300万农民进入自己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既可减轻城市就业的压力,又可增加300多亿收入。

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

目前,县乡两级供养人口2003年达到3000多万人,村级干部需要由村民负担的全国730万人。两项合计近4000万人,实际需要供养经费6000亿。估计由农民负担的可能有2000亿左右。《意见》中提出,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加快推进配套改革,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提倡干部交叉任职;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和教师队伍;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巩固治理利用职权发行报刊的成果。中央的这些政策,就是财政要保证农村适合中国国情的义务教育需要等经费,通过加快农村费改税的步伐,从体制上切断县乡各部门和七站八所对农民的收费渠道,釜底抽薪,逼迫县乡机构进行精简和分流改革,进而达到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加大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各项政策

2004年中央财政增加了巨额的支农经费,对农业在粮食主产区、农村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等等方面,都加大了支持的力度。从过去的经验教训看,财政支农经费往往在中间环节漏损和流失,许多经费不能真正用到农业上,有的钱到不了农民的手中。要使中央的政策落实到位,真正让农民受益,首先,从战略上讲,一是投入要集中使用,要使钱化在最需要的地方。避免到处撒胡椒面,哪里也没效果的支农结局;二是要改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培育贫困地区农村和农民的造血机制,实现农村农民的自我积累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需要做好这样一些工作:一是切实评估支农项目,本着有用、务实、节约、能发挥效益的原则,选择要支持的工程;二是一些支农经费要实行直接补贴到农民手中的方式,避免县乡村中间环节层层截留;三是对支农经费的分配、使用、效果要公开化,要张榜公布,接受农民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是加强对支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对支农工程严格监理、检查和验收,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涉农经费的违法行为。

总之,除以上所述,中央2004年关于农民增收问题的一号文件中还有许多政策措施,如果我们深入农村各项体制改革,化大力气落实一号文件中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的收入就能得到较快增长,从而改变目前农村隐性失业严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消费不振、投资和消费比例失调的局面,使国民经济步入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农”问题系列笔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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